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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26 | 发布:本网 | |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
中共东莞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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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5日至7月2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审计局党组(以下简称“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13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分析问题症结,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与责任分工,以上率下,精准发力,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落实整改的政治自觉。审计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全局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市委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组织部署具体整改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主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市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坚决有力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明确抓好整改的责任担当。审计局党组在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当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督办关键环节、亲自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抓实干;各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主动认领问题,深入解剖分析,切实采取对应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限时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制定抓实整改的具体措施。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于2019年11月底制定出台《东莞市审计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19个具体问题逐条梳理分解,明确了43项具体的整改措施,细化了整改任务分工,明确了完成时间节点,制定了整改台账,实施销号整改,确保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立行立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长期推进工作持续深化。 (四)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整改的成果成效。审计局党组切实摒除“过关”心态,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不但要求“立即改”“当下改”,而且要做到建章立制“保长久”“求长效”。利用落实巡察整改的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系统梳理,深入查漏补缺,先后组织建立健全了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管理、审计业务、财务管理等机制制度14项,切实以制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审计执法监督的效能,为进一步推动审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努力开创东莞审计工作新局面注入持久动力。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方面 1.针对“党组议事不规范”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内容,非“三重一大”事项不列入党组会议讨论。二是明确党组会与局务会程序、内容、参会人员等,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内容、编号、扩大党组会议纪要的传达学习范围。整改成效:一是于2019年9月制定出台《中共东莞市审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实施细则》,于2019年12月修订《中共东莞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等具体程序要求,清晰划分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的职责、程序和内容,确保党组聚焦议大事、谋大事职责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新制定修订的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区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的程序、内容、参会人员等,巡察整改期间,按规定程序要求召开党组会议19次,局务会议8次,印发会议纪要27份。 2. 针对“党组工作规则未及时更新”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在2019年12月底前更新《中共东莞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并按规定程序做好备案工作。整改成效:局党组于2019年12月审议修订《中共东莞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于12月24日完成向市委报备,并正式印发各科室。 3. 针对“党组工作制度制定程序有瑕疵”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党组制度制定和报备程序,切实提升党组制度建设的规范化水平。整改成效:主动对接联系市委办相关科室,进一步学习掌握规范化制度文件的报备程序,并于2019年10月、12月,先后向市委办报备了《中共东莞市审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实施细则》《中共东莞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同时明确废止了《东莞市审计局党组议事制度》,局党组制度建设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思想建设抓得不实方面 4.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认真”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有关学习制度,建立完善学习档案。二是完善领导干部的学习管理,加强和规范学习研讨,进一步严肃学习纪律。整改成效:一是迅速召开党组会议,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认真的问题开展总结反思,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学习态度。二是利用主题教育契机进一步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局领导班子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等5个专题,开展为期5天的主题教育学习研讨,每个专题均安排重点发言。局党组书记全程主持学习研讨,带头作专题发言;各班子成员认真投入学习,切实加强各类文献自学,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准备发言材料,推动学习研讨深学深研、取得实效。三是2019年12月制定出台《中共东莞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把党组理论学习要求和具体安排等用制度固定下来,确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态化、规范化。 5.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力度,定期组织安排“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学习。二是要求党支部利用主题教育契机,完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方案,以党支部“三会一课”为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各党支部重要内容,查漏补缺,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一是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通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原著文章26篇,组织领导班子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共13次。二是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培训云课堂等网络平台,将学习教育纵深推向审计一线,共组织开展党支部专题轮训3次、革命传统教育2次、形势政策教育8次、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支部交流研讨活动3次,有效带动广大审计党员干部集体学、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三是通过审计大讲堂、广东审计学习论坛等平台,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坚持和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着力在促进制度执行、促进制度完善、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上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巡察整改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共10人次,有力引导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常态化制度化。 6.针对“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2020年1月底前出台实施细则,并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重点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风险分析,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抓早抓小”提醒谈话,提前预防和抵制不良思潮影响。整改成效:一是于12月6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了认真剖析。二是于2020年1月制定出台《中共东莞市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在意识形态工作统筹部署、加强研判、防范重点领域等方面突出党组领导作用。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保障,针对公安部门面向全市发布的预警通报和网站安全隐患作了全面排查,及时修复风险漏洞,切实维护意识形态网络安全。 (三)组织建设抓得不牢方面 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将学习十九大精神情况作为2019年度及往后年度个人年度考核内容、组织人事考察的重要内容;开展2019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时,实事求是撰写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工作报告。二是要求各党支部落实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着力深化理解、强化信仰、融会贯通,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解决问题。三是严肃民主生活会纪律,要求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剖析材料的内容应针对个人收获体会,深入检视问题、剖析原因、落实整改,在12月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加以落实。整改成效:一是将学习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纳入2019年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严肃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实事求是将2019年机构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纳入报告,并作出客观评议。二是督促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整改期间,机关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学习6次,各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共18次。紧密结合主题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召开学习交流会6次,领导干部分享心得体会5次,引导广大党员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解决问题。三是进一步严肃民主生活会纪律,各班子成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在盘点收获、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基础上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于12月6日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共同提高、凝聚共识、团结鼓劲的效果。 8.针对“党务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从8月份起,专职副书记不再兼任业务科室负责人,专门从事党务工作。二是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指导检查工作,特别是对异地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党小组)的党建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临时党支部申请、审批、总结报告等程序,省内临时党支部原则上至少到现场检查指导一次。三是加强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邀请党建专家讲课,着重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如“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四是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吸引优秀的同志加入党组织,规范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定期了解其思想状况。整改成效:一是于2019年12月选举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并选优配齐党务工作人员2名,专门负责组织落实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对清远异地经责审计、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援疆审计等3个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指导检查工作,督促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加强审计现场理论学习,在审计一线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攻坚克难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集中整训、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党支部书记轮训3人次,以听取厅领导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专家作辅导报告等形式开展党建专题培训6次。四是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推荐3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吸引2名年轻审计干部向所在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引导审计队伍中的优秀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9.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够严”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对2016-2019年干部提拔纪实工作查漏补缺,完善“一卷式”纪实档案。二是进一步完善落实提拔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制度。整改成效:深入推进2016年以来干部提拔纪实查漏补缺,核查了一批干部档案,完善了个别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 10.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对一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对缺失的档案材料,采取调查、函询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对2015年开展的人事档案专项核查的结果进行再次确认,对未开展审核的人事档案全面审核,重点核查档案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的情况,并查明事实,作出认定。整改成效:组织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的核查,并对2015年开展的人事档案专项核查结果、部分信息记载前后不一致的档案进行再核实,及时补充完善了个别干部的学籍资料、任免材料。 (四)审计监督与上级决策部署结合不紧方面 11.针对“在紧跟时势任务、落实上级指示等方面,存在跟不上、慢半拍的现象”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找准找实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研究制定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建设的贯彻落实文件,并印发至各科室、各党支部,组织专题学习,抓好学习贯彻情况的跟踪督促。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开展党支部党建工作创新,促进党建引领审计业务取得新成效。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中共东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全面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工作要求,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审计容错机制,制定出台《东莞市审计局关于在审计工作中落实容错免责要求的意见(试行)》,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从制度上发挥审计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方面的建设性作用,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二是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重要作用的“深调研”活动,组织开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完善政策跟踪审计机制、加强对国资监管企业监督3个专题的调查研究,向省审计厅提交调研材料3篇,研究提出东莞审计具体落实措施。三是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部署,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印发至各党支部,引导各党支部在强化理论武装、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基本保障等方面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引领审计业务取得新成效。 12.针对“审计质量还存在差距”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审计质量方面,出台审计质量风险防控三年行动计划和审计业务质量控制、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等制度,组织开展2018年以来完成审计项目的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抽查部分审计项目档案和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促进加固底板、补齐短板。二是民生审计方面,科学规划下一审计年度民生审计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就业、教育、医疗、扶贫、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领域和惠民富民政策落实的审计力度,联合人大、纪检监察等部门抓好民生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三是科技强审方面,按照省审计厅的工作部署,加强审计人员大数据审计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好财政财务数据的定期采集、整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大数据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审计整改方面,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问效机制,积极探索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年度工作考评等考核评价体系内,增强审计权威性和震慑力;着力完善审计整改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审计问题整改挂销账台账,加大整改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相关问题整改,强化源头问题治理。整改成效:一是打造审计质量系统性工程,出台审计质量风险防控三年行动计划和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等业务制度6份,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主审、审计组组长等专题培训4次,组织开展2018年以来完成审计项目的审计业务质量检查,选取一批审计项目作为研究型审计、绩效审计和审计精品,树立标杆意识和精品意识,不断提升审计质量。二是组织全局围绕民生热点和群众关切,认真开展乡村振兴等9个民生审计项目,安排15名审计骨干参加扶贫、援疆等审计,深入揭示和反映民生政策落实和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保障民生利益。三是利用“审计大讲堂”平台组织20多人次审计人员参加 21场大数据应用等专题讲座,选派2人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计算机审计技能培训,开展2019年度财政数据收集和构建数据分析模型,推动加强大数据等新技术方法在审计工作中的探索运用,促进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四是印发《东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2份,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进一步完善整改跟踪检查工作流程,通过将民生审计问题整改台账上传人大预算监督系统、与市纪委监委联动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联合相关部门抓整改,促进民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到实处。2019年11月底,已将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台账上传人大预算监督系统,并在全市2019年度考评中按要求对各部门、园区落实审计整改相关指标进行评分,进一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 13.针对“审计监督未能有效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的挖掘和移交移送力度,严格复核审理把关。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共同分析案情、完善证据资料,进一步提高移送效率和问题处理处罚效果。三是更加注重利用市委审计委员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等平台,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结果通报、联动整改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整改成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神和市委十四届第132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先后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情况,调整了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进一步利用市委审计委员会等平台,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联动协作,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二是2019年11月,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交2019年第二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得到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要求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促进发挥审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三是接受巡察以来,向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提交了一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工作成果以及移送问题线索,向市委巡察机构提供了一批审计报告,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与审计机关共享结果报告和问题线索,形成优势互补,进一步拓展监督成果。 14.针对“审计项目进展滞后”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两统筹”要求,合理安排“1+N”项目,加强各类型审计项目的融合和相互衔接。二是通过印发文件、会议通报、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等形式,加强对审计项目的统筹督导。三是通过统筹局内人手调配、抽调内部审计人员,加大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投入,进一步加强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四是建立完善审计项目计划执行工作责任机制,由分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审计组长层层抓落实。把计划落实效果作为干部提拔、晋升、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计划执行严重滞后的,实行年度评优“一票否决”制。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审计项目计划和组织方式“两统筹”,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的平台作用,安排“1+N”项目14个,并结合人力资源实际统筹做好项目的人员、时间安排,灵活兼顾各项目工作开展,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能。二是多举措整合审计资源,于2019年11月印发《东莞市审计局审计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招聘审计助理3人,抽调内审人员8人,聘请社会机构参与审计工作,有效缓解人手少任务重的矛盾。三是加强对审计项目的统筹督导,局务会议研究审计项目管理和进度执行工作4次,局内每月将审计项目进度情况通报至各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到审计一线靠前指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截至2019年12月,2019至2020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率居全省前列,对比去年同期实现显著提升。 15. 针对“机构改革进程缓慢”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市委编办、组织部、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完善理顺落实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相关工作。二是选优配强新设科室工作人员,相关科室已到位并发挥作用。三是建立健全涉及人事教育、机关党建、审计整改等工作的制度机制,彰显审计改革成效。整改成效:一是切实加强与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模式,细化审计、国资等部门的职责任务,促进相关改革工作落实落细。二是选优配强新设科室工作人员,配备人员已全部到位,并切实发挥科室职责,建立健全相应领域改革配套制度3份。 (五)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6.针对“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模糊”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东莞市审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梳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明晰责任边界。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三是持续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强化党纪法规意识和廉洁从审意识,促进审计事业发展。整改成效:一是已修订《东莞市审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压紧压实局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形成以上率下、整体联动的“头雁效应”。二是在微信政务群上开展廉政提醒42次,在中秋、国庆、元旦等关键时间节点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计“四严禁”和“八不准”工作纪律,促进强化规矩意识,明确纪律红线。三是结合主题教育和审计系统集中整训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建专题讲座4场,观看廉政教育片4次,促使审计干部充分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规矩意识,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维护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审计队伍形象。四是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突出对违规送红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政绩工程”等问题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深入揭示和反映相关违规问题,并及时通报市纪委监委,作为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第一批工作成果向社会公布。 17.针对“‘抓早抓小’谈话提醒流于形式”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年度常态化谈话方案,保证谈话覆盖面和针对性。二是根据实际开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提醒谈话,发挥提前预防的作用。整改成效:一是健全完善谈话提醒工作机制,2019年下半年面向新提拔干部、党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安排谈话提醒人数20多人次,促进增强谈话提醒的针对性,扩大覆盖面。二是充分发挥谈话提醒工作传导压力、警示教育、督促推动的重要作用,巡察整改期间共开展谈话提醒30多人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进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 18.针对“出国(境)证照管理有疏漏”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员出国(境)有关制度,完善和落实证照领用登记管理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人员出国(境)审批流程。二是启用新审批系统,将人员证照全部纳入新系统管理,已完成按时收回领用证照、全面清理失效证照等工作。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严肃人员出国(境)纪律。整改成效:一是已启用新证照管理系统,规范出国(境)证照领用登记、审批、归还等流程,将部分备案人员及其证照纳入管理,并完善相关人员信息,确保管理全覆盖。二是依托集中整训和主题教育,组织深入学习党内法规,重点加强意识形态、安全保密、文明守法等出国(境)方面的教育,促进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出国(境)有关规定,坚守纪律底线。 19.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经制度执行力度,组织对财务、出纳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话提醒,促进增强法规意识。二是组织财务、出纳等人员开展财经法规制度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三公”经费、预算编报、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防范管理漏洞。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依规实施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要求使用公务用车和列支公务接待费用。整改成效:一是聚焦关键岗位,于2019年8月组织对财务、出纳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话提醒,促进财务人员增强法规意识,强化财经制度执行。二是在8月集中整训期间,安排财务、出纳等人员参加财经法规制度专题培训,深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预算编报、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促进完善管理、防范漏洞。三是完善机关内部审计制度,于2019年8月印发《东莞市审计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切实增强机关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全局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市审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19个问题在规定整改时限内已全部落实整改(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8个),整改完成率100%。接下来,市审计局党组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努力推动东莞审计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进一步在建强审计党组织、打造审计特色党建品牌上下功夫,通过层层传导、层层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切实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整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和揭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隐患等方面勇立新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走向深入。 (二)进一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结合主题教育、创建模范机关,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切实推动审计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实现持续提升。 (三)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风险防范,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建引领、党风廉政建设、审计主业主责、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织密织牢制度“笼子”。以强化审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快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审计问题线索移送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四)进一步推动审计事业改革发展。把巡察整改和推动审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相融合,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着力推进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党员教育、业务建设、内部建设等工作,努力在履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加强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提高审计党建质量、提升审计质量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上发力奋进,以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开创东莞审计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832931;电子邮箱:dgsj@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市审计局;邮政编码:523888。 中共东莞市审计局党组 2020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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