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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176U/2025-00033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4-30
名称: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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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4-30  浏览次数:-

——2025年4月29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东莞市审计局局长 陈旭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报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9月,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东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下称《审计工作报告》),并出具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切实做好审计上下半篇文章。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建议,把《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分类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有关单位全面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并取得了积极的整改工作成效。现将《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情况

  (一)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始终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及省贯彻措施的相关要求。2024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作出指示批示19次,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作出指示批示32次并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改进。各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和具体要求,其中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制定印发《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分工方案》,督促45个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赴有关责任单位开展现场整改督导,并压实财政、国资、水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5个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此外,巡察监督、政府监督等贯通协同监督合力推进整改,市人大财经委牵头开展了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和专题调研,切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夯实审计工作“最后一公里”。

  (二)持续推动审计整改规范化建设。市审计局严格落实我市《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和信息规范化建设,参照省审计厅的做法制定印发了《东莞市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及整改结果认定办法(试行)》,综合考虑审计查出问题的背景性质、历史成因、现实情况等因素科学和准确划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类型,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规范审计整改结果的认定标准,促进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根据《广东省审计整改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2024-2026年)》部署,加强审计整改信息化建设,坚持科技强审,向信息化要效率、向大数据要资源,在2024年12月完成了审计整改智能管理系统平台搭建,并计划于2025年下半年正式启用,届时将实现与被审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或主管部门的信息实时互联互通,对审计查出问题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对审计整改过程进行全覆盖监控,进一步提升我市审计整改工作的数据化、精准化、效率化、规范化水平。

  (三)坚持抓好审计整改标本兼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挥审计整改“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把审计查出的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163个问题抄送给各市直机关主管部门,并要求就分管领域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市财政局围绕审计查出的问题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堵塞工作漏洞,研究制定了《东莞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建立长效管理制度,进一步解决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范畴、管理体制、配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财政资源统筹管理效益;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审计查出的问题,制定印发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违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提高对违法案件办案质量,确保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更加依法、及时、准确处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责任单位、镇街(园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5年3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涉及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5个方面共202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141个、分阶段整改50个、持续整改11个),已完成整改181个,余下21个尚未完成整改到位(4个已到整改期限,17个未到整改期限),但均已逐一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持续跟踪督导。此外,按照整改分类的期限要求(立行立改类60日内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类1年内完成整改、持续整改类5年内完成整改),已到整改期限问题170个,已完成整改166个,到期问题整改率97.64%,余下4个未完成整改问题,有2个是立行立改问题、2个是分阶段整改问题。通过落实整改,促进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7项,累计整改问题金额44.82亿元,其中促进上交财政金额0.87亿元、归还原渠道金额3.20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0.41亿元、调账金额20.35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2.17亿元,以及其他落实整改金额17.82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方面

  1.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应整改问题40个,涉及12个单位、镇街和市属企业,已整改问题35个。

  (1关于预算编制审核与预算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1个单位通过优化绩效目标审核流程、强化成本指标约束及制定填报指引等措施,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二是1个单位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与资金监管,完善预算编制机制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同时已将审计指出的问题资金434.82万元收回财政统筹;三是1个单位通过印发预算编制工作方案,将审计指出的问题单位纳入预算单位管理,进一步强化部门收支统筹管理。

  (2)关于财政收支核算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1个单位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缴收入,进一步规范核算财政收入,并已把未缴纳的场馆场地出租收入582.40万元缴入国库;1个单位通过全面清理36个基建项目闲置资金1.25亿元、强化跨部门协作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已收回财政资金6113.23万元;1个单位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每月通报资金下达情况等措施,明确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指标下达和预算指标下达的时间要求,进一步提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时效,确保资金分配规范高效。

  (3关于政府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4个单位、镇街和市属企业通过调整账务、加大力度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制定分期偿还预算计划等措施,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快专项资金使用,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完成调整账务245.54万元和支付工程款项63049.95万元。

  (4)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监管质效有待提升的问题。6个单位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强化督办机制、组织自查自纠及健全采购制度体系等举措,有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管理效能,确保采购活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13个单位通过强化政策学习与支付进度管控、健全合同管理和项目验收制度、压实履约管理责任、统筹防范资金支付风险等措施,严格要求按合同条款执行付款,加强合同签订及支出审核监管,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及使用绩效;5个单位已向服务商追回资金37.10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3.50万元,退回市财政38.07万元。

  2.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应整改问题48个,涉及14个单位,已整改问题41个。

  (1)关于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不严格的问题7个单位和镇街通过采取对预算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实施项目绩效考核、压减预算以及组织人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项目管理,提升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2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5个单位和镇街已将结余资金128.84万元、企业退回补助资金247.25万元及非税收入7137.76万元,共计7513.85万元上缴市财政,并已完成多余油卡副卡注销工作,相关账户余额1.48万元已全额返还至主卡;3个单位已对部分往来款项进行清退或账务处理,退回市财政18.46万元,并形成定期退回机制和核查清理往来款项的规定,避免长期挂账的情况;2个单位已追回多发补贴13.90万元,并进一步完善发放补助资金制度,修订相关操作指引,加强对发放对象核查、企业信息核验及跨部门协作,提高数据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发挥补助资金保障作用;4个单位和镇街已拨付未及时发放的补助资金608.07万元,并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落实资金拨付要求,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8个单位取消租车服务,并将剩余专项经费11.31万元退回市财政,同时完善公车使用登记和加油维修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8个单位通过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及培训、优化经费核算、加强公务报销审核、强化廉政监督及完善内部制度等整改措施,严格经费支出管控,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和监管效能,并已收回款项1.64万元。

  (3)关于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待提升问题3个单位已将账实不符的资产、存货进行登记入账,并组织人员加强学习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3个单位已对达到报废条件和闲置的资产进行报废或盘活处置,并把报废处置收入0.24万元上缴市财政,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定期盘点资产,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进行调剂优化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盘活增效,全面提升使用效益。

  3.对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2个,涉及4个镇街,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关于预算编制及核算不够规范的问题2个镇街已将3205.94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并已规范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体系;3个镇街通过调整账务,对虚增预算收入、虚减预算支出等进行结转,进一步加强政府财政收支核算管理,防止出现虚增财政收支的行为。

  (2关于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3个镇街已将2073.57万元非税收入上缴镇街财政;2个镇街已收回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垃圾处理费共96.04万元并对有关企业非法取水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有关企业已补缴水费并缴纳罚款20万元;2个镇街通过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实,进一步强化财政收支管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返还在镇属企业列支的政府性支出565.18万元,同时通过账务调整、归还原渠道等方式,对往来款进行清理,避免长期挂账;2个镇街通过出台关于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的有关办法等措施,严格按照规定选择资金存放银行,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的管理;1个镇街通过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指引、加强人员培训教育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接待、差旅等费用支出行为和现金的使用管理,并追回超范围、发放不规范等财政补助1.50万元。

  (3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2个镇街进一步强化政企履约监管,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已追回或扣减服务费共56.09万元;1个镇街通过调整合同条款,纠正重复发包服务范围,重新核实管养面积等方式调整管养标准,并已追回或扣减服务费共114.58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方面

  1. 对稳经济系列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6个,涉及4个单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关于推进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的问题。1个单位通过健全调研工作机制,联合多部门走访企业,做好政策申报、审核和宣传工作,举办政企宣讲活动并联合媒体扩大政策覆盖面,促进政策及时落地,落实政策红利。

  (2)关于部分项目立项不够科学问题。2个单位通过优化调整项目补贴实施主体和政策导向,充分听取不同主体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必要性,确保政策贴合实际需求,提高政策执行效率。

  (3)关于相关资金发放审核和使用监管不严的问题。3个单位已追回多发放资金15.07万元,并对核实后不符合条件的奖补资金215.50万元作扣款处理,同时通过组织人员培训业务、出台追偿工作规程、加强部门沟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奖补资金发放的审核和追偿款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2. 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查出问题应整改问题3个,涉及3个单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关于部分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1个单位通过召开项目工作督导会议和发出《提醒函》,已督促16个村(社区)的“特色精品示范村”创建奖补资金完成结算工作。

  (2关于个别项目工程效果不佳的问题1个单位已完成竣工验收和财审结算工作,将继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1个单位通过约谈、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培训指导等方式,督促有关镇街加快推动项目工作进展,良边村“莞家驿站”建设工程已启动使用。

  3.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有9个,涉及3个镇街,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关于部分水污染攻坚战目标未达标的问题。3个镇街通过实施河道生态补水工程、推进污水管网系统改造升级、组建专项治理专班及建立常态化月报监管机制等系统性治理等措施,全方位强化污水综合治理能力,实现水质关键指标持续优化,进一步推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关于部分节能降耗和大气污染治理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3个镇街加大对重点区域喷雾抑尘及道路保湿力度,优化交通组织,减少尾气聚集,联动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对黑烟车、工地扬尘、涉气企业及餐饮油烟等情况进行联合执法,降低标准煤的消耗使用,实现污染源头精准防控,加快完成节能降耗和污染防治目标。

  (3)关于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镇街已责成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产废企业填报信息的审核,确保固体废物及时合法转移,并已督促审计指出的2家涉废汽修店整改到位。

  (4)关于水污染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2个镇街已制定关于水污染治理的整治方案,并通过加强对污水管网巡查力度和推进雨污分流系统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做好水污染治理工作,水污染治理效果已得到显著提升。

  (三)重点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方面

  1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8个,涉及2个单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关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未全面达标的问题。2个单位通过分解镇街任务、强化实地督导和部门联动等措施推进社会保险参保工作,并依托全民参保数据库精准扩面,职工与居民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已得到提升,切实完成省下达的参保计划。

  (2)关于部分社保待遇事项的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1个单位已加强社保基金支出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发放准确无误,已补发社保基金73.80万元,追回多发的社保基金56.93万元,对于拒不退回的人员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关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1个单位已追回违规报销的诊疗费187.35万元和多支付的医疗保险基金0.21万元,同时对违规的医疗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追缴罚款156.65万元。

  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9个,涉及1个单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关于未及时掌握困难群众信息影响生活保障金的真实发放的问题1个单位已建立跨部门协查机制,动态监测被遣送出境及监护资格撤销人员信息,联动部门核查18岁以上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籍,按月核验救助对象金融资产,依托“一网共享”平台整合房产、工商登记等数据,实现困难群众存款、保险、证券等信息精准核对,确保救助资金精准发放。

  (2)关于镇街对救助金的发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个单位已补发少发资金7.36万元,追回多发资金30.80万元,并强化对镇街审核监管,严格核查低保对象信息,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通过动态监测与专项检查结合,确保资金规范发放并强化政策保障效果‌‌。

  (3关于审核拨付困难家庭临时救助金不及时的问题1个单位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强化业务能力,运用数据平台实时监测,进一步推动实现救助金精准快速发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对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涉及5个单位和市属企业,已整改问题3个。

  (1)关于制度规划不够健全的问题。2个单位已完成对我市停车资源普查并建立数据库,制定普查与专项规划工作指引,通过召开全市规划培训会,进一步加强指导各镇街(园区)规范编制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停车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完善我市停车规划体系。

  (2)关于停车系统运用不到位,超八成收费泊位未完成设置备案手续的问题1个单位通过印发停车泊位管理方案,部署镇街进行排查摸底,会同公安部门召开专项会议明确整改任务,并通过加快对道路停车泊位备案手续审核,联合约谈及巡查查处未备案的运营单位,确保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合法合规,防范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的法律风险。

  (3)关于设备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报建存在监管漏洞的问题。2个单位通过联合印发出台《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和建立设备安装通报机制,明确建设流程和监管要求,堵塞监管漏洞,进一步规范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推动停车产业升级。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方面

  应整改问题36个,涉及11个单位、镇街和市属企业,已整改问题32个。

  (1)于项目前期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1个单位已对未办理临时用地报批手续的地块进行复垦复绿或恢复土地现状并已缴纳罚款,完成退地手续;1个单位督促有关镇街要按实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有关镇街已完成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270.12万元。

  (2)关于工程项目管控存在漏洞方面。一是6个项目的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4个单位和市属企业通过约谈监理单位、下发督促函、召开专项会议、对违约行为进行处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监理单位和项目现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追究违约责任,保证工程质量。二是7个项目未及时完成变更审批或现场签证,1个项目多次变更调整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5个单位、镇街和市属企业通过完善工程变更程序和现场签证表、建立人员变更审议机制、强化变更资料核查、追缴违约金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和变更工程审核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量计量准确,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三是4个项目和4个镇街(园区)的部分工程存在现场监管和造价审核不严等情况的问题,6个单位、镇街和市属企业通过强化施工监控、核减工程款项、追责违约主体及完善管理制度等整改措施,累计核减资金1888.70万元,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

  (3)关于项目投资绩效有待提升方面。一是1个项目和4个镇街部分工程因前期设计粗放、选址不合理,造成建成后需拆除或闲置的问题,5个单位、镇街和市属企业采取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和对有关单位发函督促提醒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完善工程设计、工程概算等前期工作的流程和制度,减少投资浪费,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和公共服务功能。二是7个项目的概预算编制不准确,存在工程量计算差错、套价不合理等情况,造成项目概预算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4个单位、镇街和市属企业通过修订采购制度、追责问责相关人员、建立询价评审制度、优化核算标准、核减多计工程款等措施,加强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提高对项目概预算编制准确性,各有关单位已追回多缴税金39.90万元,核减项目预算1080.14万元。三是有30个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消纳费用支出绩效难以评估和把控的问题,1个单位通过印发关于评审资料送审要求的指引和强化资料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消纳费用审核管理,保证费用结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方面

  应整改问题17个,涉及6个单位、镇街和市属企业,已整改问题13个。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一是执行优化营商环境、金融监管等政策不到位的问题,2个市属企业已清理自行设置的供应商库,支付拖欠的中小企业货款103.69万元,并对审计指出的2个违反监管规定的信托计划完成去嵌套整改工作,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金融监管等政策落实,维护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提高资金流通成本。二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不佳的问题,2个市属企业通过规范融资流程、完善投资计划动态管理、建立资金周报机制、优化减缩人员配置、调整设备设施使用时间等措施,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强化运营成本管控,促进公司运营降本增效。三是投资经营重要环节风险控制不到位的问题,2个市属企业通过修订管理制度、加强尽职调查和风险管理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措施,提升了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维护了信托计划权益,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收益。

  (2)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一是森林资源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1个镇街已对履职不到位的代建单位约谈处罚,依据合同条款扣除违约金33.74万元。二是耕地保护落实不到位的问题,3个单位和镇街已对存在问题的基本农田、矿山石场完成复耕复绿工作,并对全市历史遗留石场进行排查,建立台账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矿山石场管理,推动落实耕地保护工作。

  三、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聚焦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未及时开工或未完善前期手续开工建设、2023年新增债券的项目未形成实物工作量、16个村(社区)未完成“特色精品示范村”创建奖补资金清算工作等3个突出问题开展跟踪督导,具体:一是对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未及时开工建设或未完善规划及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开工建设的问题,该问题属于持续整改的问题,目前仍在整改中,1个单位督促相关债券资金使用单位加快项目推进,按相关要求办理前期手续,15个未及时开工建设项目中已有9个项目开工建设;82个未依法取得相关建设规划、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中已有41个项目完成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对债券资金未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园区已加大力度督促有关工程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审计指出的债券资金已全部完成支付。三是对部分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有村(社区)未完成“特色精品示范村”创建奖补资金清算工作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单位通过召开项目工作督导会议和发出《提醒函》,已督促16个村(社区)的“特色精品示范村”创建奖补资金完成结算工作。

  四、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体情况看,大部分部门单位、镇街(园区)均能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审计整改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剩余21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按整改要求分类,具体包括:

  一是立行立改问题2个。2个问题均未按时完成整改,主要是1个单位由于外部董事配备不足导致无法办理工商登记,有财政资金挂账无法上缴市财政的问题,需待加快委派人员后才能完成工商登记,并将挂账资金上缴市财政;另外是1个单位对于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不到位的问题,2宗地块需调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将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调整窗口期进行优化。

  二是分阶段整改问题10个。有2个问题未按时完成整改,主要是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运用未达预期效果、工程项目预算编制不严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资金来源尚未明确、工程项目涉及工程量大和扣减费用高整改相对复杂等原因导致未及时整改到位。另有战略基金投资用款进度缓慢、项目未依规办理转固手续、“数字政府”子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等8个问题,受限于战略基金因审批流程长导致出资滞后、部分项目因牵涉单位多、信息化项目复杂移交仍需时间理顺资产信息、“数字政府”子项目部门职责仍未理顺无法进行资产交接等原因仍需按分阶段工作计划推进整改。

  三是持续整改问题9目前均未到整改时限要求,主要涉及专项债券项目开工滞后、手续不全,资产权属管理混乱,用地保障不足致工程延期,施工偷工减料,部门协调低效,资产闲置,违法用地执法不力,闲置土地处置率低等问题,受限于资产闲置因配套老旧、政策限制盘活困难,违建房屋处置政策不明,涉及林权需跨部门协同,案件案情复杂、执法程序耗时且当事人配合度低、闲置土地因政企回收价格分歧等原因未完成整改,问题虽未到整改期限但仍需持续跟进整改。

  五、审计移送问题线索落实情况和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2024年,市审计局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出具问题线索移送处理书共43份,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对审计移送事项均已受理,已收到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处理反馈函件共24份,其他审计移送事项将继续跟踪办理情况;向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共50篇,向组织部门抄送审计整改报告9份,市委巡察办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巡察重点内容,有力推动加快了审计问题的落实整改。

  对审计建议的落实,有关部门和镇街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推动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关于加强财政统筹保障的建议。市财政局持续加强收支统筹管理,依法将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明确各类事业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将东莞市测绘院等3个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纳入预算单位管理,并要求其编制单位预算,纳入主管部门预算管理。二是关于加强政策研究部署的建议。市商务局切实抓好政策落地,出台《关于东莞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奖励工作方案》支持和培育行业头部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及时做好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引导更多企业积极进行政策申报,推动财政政策发挥实效。同时,进一步健全调研工作机制,强化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包括在政策出台前、项目立项前的各项调研工作,在政策出台之前加强沟通,争取与各职能部门达成共识,保障政策按计划节点推进出台。三是关于加强风险辨识管控的建议。市国资委切实国资国企风险管控,修订《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市属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企业投资事项的“负面清单”,严格审核年度投资计划和财务预算,加大对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防范等关键环节的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力度,全面引导企业“强内控、促合规、防风险”。

  下一步,市政府将坚定扛起落实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持续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见底清零,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审计整改的监督指导。市审计局将持续加强审计整改的跟踪指导,推动问题稳步有序解决,保障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统筹做好审计“上半篇文章”和整改“下半篇文章”,将审计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后续整改结果情况,将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书面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审计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委的工作安排,扎实做好今年各项审计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东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