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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176U/2022-00073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2-08-29
名称: 关于东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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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8-29  浏览次数:-

——2022年8月29日在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东莞市审计局局长 陈旭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东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认真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等部门单位和镇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压力和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推进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民生保障落实、城市品质内涵和生态建设成效不断提升,为我市成功迈上“双万”新起点,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积极稳定财源税源,全力支持稳增长促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完善财税协同机制,健全非税收入体系,财源税源持续稳定,与上一年相比,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75%,税收收入增长10.78%,非税收入增长10.62%,财政收入呈现稳定增长态势,为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坚实的支撑。

  ——强化重点领域资金保障,有力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大力统筹医保基金及财政资金,支持开展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工作,切实助力打赢疫情攻坚战;分别投入14.89亿元、30亿元、13.7亿元,用于支持高新科技项目建设,参与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支持产业集群、产业技术改造等,促进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全力帮扶中小企业发展。新增所得税减半征收等惠企税收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07亿元,更好减轻企业融资及税费负担。

  ——积极利用政府债券推动发展,财政统筹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全面梳理存量隐性债务,积极推动化解清零,消除隐性债务风险;积极申请新增政府专项债券232亿元,用于增加固定投资,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面上线“数字财政”信息化系统,实现各层级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市镇财政“一盘棋”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持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审计整改取得较好成效。市政府建立常务会议定期听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先后听取24个部门单位专题汇报审计整改情况。截至7月中旬,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7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8个,整改率达91.86%,整改金额101.56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及出台政策33项,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组织对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2021年度财政收支管理情况。据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03.82亿元,总支出1096.21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10.28亿元,总支出985.2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88亿元,总支出10.8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98.03亿元,总支出184.1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强化疫情防控、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等方面的财力保障,稳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在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绩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未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编制预算。例如一次性安排产业集群试点培育项目三年的预算额度4.8亿元,有3.6亿元资金无实际用款需求而调剂调减;高估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人数,将该项目预算从2020年度的300万元扩大到2021年度的5056.07万元,而实际完成率仅18.63%。

  2推进使用上级下达资金缓慢。有6项2020至2021年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1.56亿元,至2022年3月底仍未实际使用;有13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1070.66万元未在规定的30日内下达到相关部门单位,延期最长达212日。

  3财政资金支出不合规。市财政超范围动用预备费预算资金5437.35万元用于专项经费、工作经费等支出,超范围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亿元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部分园区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投向不合规,有1.44亿元用于具有企业经营和景观绿化等性质的项目。

  4财政收支核算、预算调整程序不规范。市财政将部分土地出让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多列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亿元;个别园区未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审查和批准,即调整增加经费预算977.60万元。

  5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有3个执收单位2021年及以前年度征收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生态环境罚没收入、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入共4.45亿元,至2022年4月仍未征缴入库;有436个人防结建项目未落实补建防空地下室或补缴易地建设费;有1个园区未将380万元资产处置款上缴市财政。

  6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待加强。市财政未将76个预算项目纳入绩效管理或绩效评价抽查复核范围,涉及实际支出金额4.71亿元;市财政出资11.65亿元参与设立的3支政府性基金,未完成约定投资东莞本地项目的目标,其中1支基金实际投资本地项目资金仅占总规模3.27%,远未达到协议约定50%的比例。部分申领使用专项债券的项目由于前期手续未完善等原因未及时开工建设,全市共有21.75亿元2021年度债券资金至2022年2月仍未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组织对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文广旅体局等15个市直一级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在预算编制方面,有1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4个预算项目未明确预算资金具体用途,影响预算资金的执行使用,涉及预算资金495.97万元;有1个单位未充分考虑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安排专项预算资金2000万元,实际支出仅325.85万元,年中调剂调减1673万元,调整比例达83.65%。

  2在财政收支方面,一是资金未及时收缴,有3个部门未及时将近年度收取的商户电费等资金上缴市财政,涉及金额964.08万元;有1个部门未及时将石马河流域7个镇上缴的生态补偿金3450万元清缴至市财政。二是预算支出不合规,有3个部门未按规定用途或标准使用项目预算资金86.45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付项目资金273.45万元;有3个部门项目决策管理不当造成损失浪费172.53万元;有1个院校违规动用专用存款账户资金785.77万元用于垫付职工税费等支出。

  3在项目招标及管理方面,有1个单位先实施项目再签订采购合同,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合同金额125.92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17个项目合同款165.14万元。

  4在项目资金绩效方面,有6个部门的7个预算项目采购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降低了项目效益,涉及金额969.3万元;有9个部门单位的84个项目推进慢,导致6.52亿元预算资金未执行使用;有6个部门单位拨付资金不及时,部分拨到镇街(单位)资金仍滞留在账户,涉及未使用资金899.12万元。还有个别单位未按要求细化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涉及预算资金1亿元。

  5在公务支出和公务消费方面,有7个部门单位存在公务支出核算不规范或无公函、无清单接待等情况,涉及金额30.16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将公车使用纳入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还有3个部门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凭据不齐全,涉及金额23.94万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组织对万江、凤岗、常平、桥头、茶山、寮步等6个镇街2020至202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相关镇街在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财政经费使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代编项目预算未细化,项目预算执行不力。有2个镇以财政统筹名义代编2020、2021年度预算项目118个,未下达细化到具体预算部门与项目,涉及预算金额39.65亿元;有1个镇漏编和多编2021年度预算项目51个,涉及预算金额3543万元;有1个镇将尚未实现的土地收入16.11亿元编入预算,有2个镇将往来款等款项5.19亿元列作预算收支,虚增2020、2021年度财政预算收入共21.30亿元。有3个镇共333个2020、2021年度预算项目未执行,涉及预算资金6.51亿元。

  2财政监管不严格,资金使用不合规。有3个镇未严格审核把关,多发、少发财政扶持补贴资金共79.06万元;有3个镇未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共420.09万元,其中2个镇滞后发放超过2年;有3个镇未按规定用途支出财政专项资金6156.75万元;有2个镇在镇属企业列支政府性支出1130.11万元。另外,有5个镇未及时征缴物业租金等非税收入,涉及金额1.83亿元;有5个镇共14.22亿元财政往来款挂账三年以上未清理。

  3“三公”经费支出仍不够规范。主要涉及镇街无公函接待、费用核算不规范、支出凭据不齐全、公务用车未纳入平台管理等情况,如有3个镇街缺少接待公函等凭据手续支出接待费用268.91万元,有3个镇在其他科目核算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360.03万元,有4个镇存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公务用车未纳入公车平台管理等情况,涉及车辆30辆。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省级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主要跟踪审计市工信局等职能部门管理使用2020、2021年省级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对“小升规”奖补资金发放企业名单审核管理不到位,有7家已退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库的企业获奖补资金共70万元。二是2020、2021年分别有420、174家企业没有申领“小升规”奖补资金,当年奖补资金分别结余837.45万元、40万元,影响政策资金实施效果。三是2020年省安排东莞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资金500万元,至服务券兑现截止日(2021年2月)仅成功兑现227.46万元,且服务券资金兑现拨付工作耗时18个月才完成,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审计情况。主要对凤岗、桥头等镇落实耕地保护、建设高标准农田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落实耕地保护工作不到位,有2个镇共701.02亩基本农田被用于种植果树、观光旅游等“非粮化”“非农化”项目,1个镇有263.44亩耕地撂荒两年或以上未复耕。二是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选址不合理,1个镇将258.25亩存在“非粮化”“非农化”问题的耕地和农用地纳入建设范围。三是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巡查制度,2个镇共509.06亩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未按规定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部分工程设施被荒废或毁坏,无法正常耕种。

  (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政策落实审计情况。主要对市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单位落实疫苗流通管理和保障预防接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有1个主管部门未严格按委托合同约定要求频次,对第三方公司提供的疫苗仓储及配套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有1个接种单位对疫苗储存设备维修后出现的高温预警处置不及时,导致价值48.69万元的疫苗失温报废。三是有5个接种单位对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价格、疫苗持有人等相关信息公开不完整。

  (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主要对2021年度水污染治理情况以及对万江、茶山等镇街近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至2021年底有8条黑臭水体经治理后水质仍未稳定达标。二是有3个镇街落实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不到位,有2家高污染高排放和落后产能VOCs企业注销后被收购在原址继续经营,未实际淘汰;有1个街道2家企业至2021年底仍未完成煤改气任务,对比要求延后近三年。三是有1个镇未对明确列入固废重点生产行业范围的企业实行申报管理,2020年有317家企业当年度未进行工业固体废物登记,有6家登记固体废物量为零。

  (五)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审计情况。主要对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单位执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相关政策情况,以及开展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截至2021年9月,全市仍有337家在册医疗机构、超过200家动物诊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未纳入集中处置管理,部分医疗废物仍未得到妥善处置。二是医疗废物存放、收运存在风险,有个别医院未严格使用专用医疗废物周转箱存放医疗废物,收运单位未按协议约定频次到部分医疗机构收运医疗废物。三是2个主管部门未就双方掌握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等变化情况,以及开展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监管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共享,部门联合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重点民生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组织对2021年度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有5个镇街至2022年4月仍未将市2021年7月下达的核酸检测补助资金121万元,划拨给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医疗机构;有13个镇街未及时将社区工作者临时工作补贴结余资金201.27万元上缴市财政。

  (二)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审计情况。主要对2020年度公共交通运营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实施方案及补贴规定不完善,原2018-2019年公交交通补贴实施方案未明确能源消耗费计算口径,方案到期后新的公交补贴实施方案及补贴规定反复修改,至2022年2月仍未出台。二是规制成本核定工作偏慢,市财政、轨道交通部门至2022年3月才完成2019和2020年度轨道交通运营补贴资金清算工作,涉及应拨付补贴资金3529.47万元。三是部分公交公司降本增效工作有待提升,存在公交线路载客量较低、部分公交车车身广告资源未充分利用、未合理安排充电站场导致能耗成本增加等情况,还有5家公交公司共计57辆电动公交车因质量问题停运送修,停运时间最长超过16个月,期间产生折旧费用80.7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主要对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未按时足额征收15475家社保登记户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4248.34万元。二是社保部门对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未按规定及时进行追偿,涉及110人、1317.35万元。三是对个别企业申报材料审核不严谨,有114家单位未按规定为119名新进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组织对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滨海湾新区配套设施和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开展专项审计,并对城建、水务等部门单位和凤岗、寮步、茶山、常平、长安等镇,以及水务、东实等国有企业组织开展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不完善。一是手续不齐全,滨海湾新区有12个建设项目共129.37亩用地未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即开工建设。二是提交手续耗时长,轨道1号线工可修编、概算调整仍未报省审批,征地拆迁滞后和部分站点未定,工程总进度滞后超过17个月;有10个污水处理厂和污泥集中处置项目仍未完成用地手续办理和经营方案报批,建设进度滞后最长超过1年。三是论证与评估不充分,有2个新扩建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开展进厂污水量评估论证不充分,建成后实际进水量低于预期。四是项目发包不规范,有4个镇共33个绿化工程等项目以政府采购代替工程招投标,对比增加财政负担6956.3万元。

  2.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不严。一是多计工程款,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一期工程多计工程款1791.52万元;茅洲河流域整治二期项目未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计算土方费用,多计工程款项3300万元。二是投资规模控制不严,个别工程由于部分子项超既定投资规模而直接删减或压缩其他子项的建设内容,涉及工程造价约6910万元。三工程价款结算支付不及时,有35个最早2018年已完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截至2022年3月仍未完成结算,涉及合同金额18.52亿元。

  3.建设项目进度管理及使用绩效不理想。一是建设进度偏慢,有10个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滨海湾新区基础设施项目未完成2021年度投资计划,其中最低仅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2.6%;轨道1号线有2个站点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于地下区间盾构施工进度,需要增加工程费用约2869.30万元。二是后续管护不善,有2个镇投资4301.55万元建成的工程项目后期缺乏有效管护,部分设施损坏无法使用,其中部分种植花卉苗木枯萎造成投资损失474.84万元,影响财政资金投资效益。

  四、国资国企审计情况

  (一)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组织对东莞市水务集团等3家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落实节水降损政策不力,推动市区水厂供水管网实施改造进度较慢,截至2021年6月底,市区范围仍有1127.32千米应改造老旧管网未开展改造,供水管网漏损率长期居高不下,个别区域年度漏损率超过30%,远超过12%的国家标准。二是应收未收售水收入共计3964.91万元,其中617.29万元超过三年。三是资产管理运营不规范,有土地和物业资产闲置多年未产生经营效益,分别涉及土地面积24.0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56万平方米。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关注部门单位管理使用国有资产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有6个部门单位的部分资产长期闲置造成浪费,涉及房屋0.73万平方米、公车2辆、办公及医疗设备1040件、信息系统26个,资产原值合计2003.94万元。二是资产核算不规范,有9个部门单位的部分房屋、车辆、办公设备等资产未纳入会计账核算,有5个单位共有118块土地未入账核算,涉及面积2410.62万平方米;有2个单位未将已购入耗材和外宣品作存货反映,涉及购买金额1130.06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组织对相关镇街落实水资源、土地资源管理利用与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水资源管理落实不到位,有2个镇街推动中水和再生水利用进度缓慢,影响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二是有2个镇共4宗已供土地长期闲置,涉及面积8.32万平方米。三是部分土地被非法占用,有1个街道0.55万平方米公共地块被他人非法围蔽占用作停车场,1个镇5.40万平方米政府储备用地被占用用于搭建生产设施和建设停车场。

  五、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共向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8件,移送处理问题线索涉及金额2.29亿元,并向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提交审计结果报告等28篇,向市委巡察办共享审计成果81篇,进一步加强了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部门的“双向”联动,促进增强了部门监督合力。

  六、审计建议

  结合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建议:

  (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压实各部门稳住全市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推动中央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就业优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重点工作,加大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充分调研市场情况、了解企业需求,促进从“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提前做好政策配套项目的入库储备,切实让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加快贯彻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更好推动我市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财政资金统筹监管,持续提升财政支持和保障能力水平。深入推进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充分考虑项目可行性,科学统筹分配财政资金,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编实编细预算,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力。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项目预算执行监管,严格按项目实际进度拨付资金,年底前未使用的资金,及时收回统筹,避免资金闲置。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让债券资金更好发挥使用效果。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精准发力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规范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论证等前期工作,提高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可操作性,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大幅度调整;进一步提升执行力,加快立项和概算等审批流程,保障工程按工期推进。严格规范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强化工程项目各阶段手续办理及施工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工程变更,规范计量支付工程款项,避免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失控,影响政府投资效益。

  (四)坚守底线思维,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财政、金融领域运行风险的监测防范,加大对镇街债务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严格防范违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切实巩固我市隐性债务清零成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和林地等资源保护工作责任,促进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工程的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价,适时对治理方式作相应调整,确保各项工程及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环境治理效果。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对有关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一些依法应由其他部门单位处理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程序作了移送处理。接下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台账管理制度,切实做好跟踪督导和业务指导,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有关整改情况将依照规定程序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新征程催人奋进,新使命重任在肩,我们将始终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扛起新时代审计工作责任使命,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责任,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等各项审计工作,努力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