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审计结果公告 >>正文 |
| 日期:2025-12-30 | 发布:本网 | |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
|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
|
|
——2025年12月30日在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东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 郑滋韬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把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市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强调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促进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202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一)高位推进,审计整改更扎实。市委、市政府坚持从政治高度抓紧抓实审计整改,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整改情况,研究整改滞后事项,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制定整改分工方案,督促52个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市委巡察组把审计整改列入巡察内容;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和专题调研;财政等9个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有效推动审计整改更扎实、更到位。 (二)整合优化,审计整改更高效。我市今年9月启用东莞市审计整改智能管理系统,实现问题“全覆盖”、推动成效“更高质”、促进统计“更高效”,利用汇总和搜索问题的功能,高效全面统计分析。通过系统整合审计整改情况,优化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切实提升了我市审计整改工作的精准化、效率化、规范化水平。 (三)标本兼治,审计整改更彻底。市委、市政府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要求市审计局梳理近年来发现的“屡审屡犯”问题,督促责任部门从制度根源强化整改,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提质增效;要求各牵头单位加强对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分析,努力补齐制度上的漏洞,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同步发力,对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整改更彻底。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187个问题,其中108个已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完成整改105个,整改率97.22%;79个未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完成整改34个。通过落实整改,促进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3项,累计整改问题金额41.61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方面 1.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问题14个,已整改8个。 一是对预算编制审核及执行监管不严问题。市财政局加强对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监管,督促预算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快推进财政资金使用,部分单位已退回或扣减预拨经费354.50万元。二是对财政收入征管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为3428人完成申领生育津贴10742.75万元,已督促各镇街分局加强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收回税款2750万元。三是对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启动专项核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绩效指标审核,追回补助补贴134.76万元,完成拨付上级转移资金4053.20万元。四是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加快推进项目使用债券资金11.87亿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项目衔接,把“融资收益平衡”等指标纳入绩效评价。 2.关于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21个,已整改20个。 一是对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4个单位已纠正超范围列支费用行为。2个单位已盘活闲置资产,建立健全物资采购评估论证机制。2个单位督促下属单位将资产处理等收入941.55万元上缴,退回挂账的应付款项25.91万元。二是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已收回专项补助2000万元。1个单位已发放补助4.53万元,收回58.45万元。1个单位已将闲置科研经费95.13万元结转统筹使用。三是对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已印发采购细则及代理机构管理办法。5个单位加强合同管理和履约监管,签署补充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关于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14个,已整改11个。 一是对财政收支不真实问题。1个镇已收回以前年度款项和冲减相应支出392.20万元。3个镇已上缴非税收入1532.90万元。二是对政府采购服务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镇印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采购制度。1个镇已追回多支付费用35.41万元,并补充完善合同。三是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有待加强问题。3个镇已制定或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二)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审计方面 1.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审计查出的问题3个,已整改2个。 一是对统筹协调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已把个别涉莞事项纳入工作要点并已印发实施。二是对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已落实示范企业免申即享奖补600万元。三是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到位问题。27个镇街已结清免费刻章服务费用167.33万元。 2.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审计查出的问题3个,已整改2个。 一是对配套政策作用发挥不足问题。2个单位和镇已修订扶持政策,组织政策解读。二是对资金使用绩效不佳问题。1个镇向基金管理机构推荐企业12家,加快基金投资进度;1个镇已收回预拨资金结余款133.45万元并形成实物工作量。 3.关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审计查出的问题3个,已整改3个。 一是对扶持政策存在“空转”现象问题。3个单位提升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和严肃性,发挥扶持政策的引导作用。二是对政策事项开展缺乏延续性问题。2个单位加强对政策实施评估,通过调整政策支持方向等方式确保政策支持不断档。三是对奖补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1个单位建立项目关联库,约谈审核人员,收回多发奖补资金15.91万元。 4.关于“百千万工程”政策审计查出的问题5个,已整改3个。 一是对专项资金奖补政策制定存在漏洞问题。1个单位对政策合法合规性充分审查,完善奖补资金审核和发放流程。二是对落实资金政策不到位问题。23个镇(园区)已完成资金清算和拨付。三是对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镇已对问题栏杆维修保养。1个镇已支付拖欠合同款132.40万元。 5.关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审计查出的问题6个,已整改3个。 一是对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2个镇的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对镇污水处理、空气质量考核未达标问题。2个镇通过雨污分流等措施提高了污水收集率;2个镇开展大气精细化管控工作,推动企业排放改造,空气质量考核已达标。三是对产废单位监督管理不严问题。2个镇已督导问题企业和机构完成系统申报和完善机构信息登记。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方面 1.关于重大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59个,已整改55个。 一是对前期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3个镇修订工作细则,完善前期审核流程,已扣回多支付171.57万元。1个镇已约谈责任人,完成电力迁改工程招标。2个镇已督促相关单位规范工程项目实施流程,完成项目预算编制和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对工程发包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单位和企业已组织学习招标采购政策。2个企业已印发通知强化评标审查。4个镇和企业修订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细则,对违法分包行为处罚8.35万元。三是对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问题。5个单位、镇和企业做好工程质量把控,核减工程款2679.29万元,处罚施工、监理单位17.90万元。5个单位、镇和企业加强对项目人员管理,处罚施工、监理单位159.10万元。3个单位和企业已制定整改方案和管理办法,扣减1067.09万元消纳费用和处罚违约金2万元。四是对工程价款计量和支付不规范问题。4个镇和企业对预算单位追究责任,已核减工程款2217.75万元。5个单位、镇和企业签订补充协议,已追回或扣减多付费用3917.19万元,支付合同进度款604.77万元。 2.关于社会保险政策审计查出的问题8个,已整改3个。 一是对多发、未及时发放社保待遇或清退社保费问题。2个单位已追回多发社保待遇18.82万元,清退重复参保收缴的保险费44.99万元。二是对未主动协助申领资金问题。1个单位已通知7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申领资金28.43万元。三是对医疗机构违规把费用纳入医保结算问题。1个单位已依法对医疗机构立案处罚,追回违规款项98.47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方面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8个,已整改5个。 一是对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执行不到位问题。1家企业已明确金融产品购买需经党委会前置研究。1家企业已清退2家低效无效下属企业;1家企业已制定投资管理制度。二是对参股公司监管不到位问题。1家企业明确将子公司“三重一大”纳入集体决策事项中。1家企业加强对参股项目监管,强化派出董事行使股东权责的作用。三是对国有资产管理不严问题。1家企业已利用闲置土地引入项目,对闲置物业已完成招租信息。1家企业已完成资产账务处理。 2.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16个,已整改12个。 一是对资产登记、核算不规范问题。4个单位已完成资产登记入账或销账工作。1个单位已将公务用车报废处置或公开拍卖处理。二是对资产配置使用不合规问题。1个单位已办理33套物业不动产权证,收购并盘活闲置物业253套,完成税费缴纳129套。4个单位已对闲置资产评估拍卖或报废处理并移交。2个单位已将未经审批擅自出租出借资产公开招租。三是对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已停用2个系统,按时开展安全性评估。1个镇已督促有关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3.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27个,已整改12个。 一是对土地管理不到位问题。2个镇已完成违法用地整治93宗。2个镇已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整治6宗。1个镇已形成方案并对镇储备土地开展测绘;1个镇已将72.90亩土地登记入账。二是对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已划定耕地保护区25.80万亩和对87.02亩进行地类变更。3个镇已整治撂荒临时用地,督促相关主体完成复垦。三是对水资源和森林资源管理不到位问题。2个镇推进管网控漏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率。1个单位已停止违规引水项目并移交供水设施。1个单位已核查企业59家和核定免缴企业13家,重新核定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类型并追补10.37万元。1个镇已完善3.16亩林地使用手续,并约谈责任人。四是对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不规范问题。1个镇已停止安排发放生态补偿款。4个单位和镇完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和制度,追回超范围发放或多发放补贴36.28万元,核减不符合补贴耕地10.30万亩;1个镇把闲置的非经济林地生态补偿资金156.08万元用于社区公共管理等项目。1个单位已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址要求,相关镇已完成地块复耕复种及平整修复。 (五)审计移送问题线索落实情况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市审计局共向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57件,其中20件问题线索已得到相关单位落实并反馈处理结果。向纪检监察等部门提交审计结果报告等11篇,向市委巡察办共享审计成果60篇。 (六)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政策研究、抓实执行监督。我市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上级政策部署,形成推进合力。市市场监督局及时清理不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涉企政策,市科技局废止声学产业扶持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建立镇街前置审查机制。二是强化预算管理、突出动态管控。市财政局不断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深化预算审核改革,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实行项目进度与资金拨付联动机制。三是优化流程监管、提升管理效能。有关部门和镇街进一步规范招标流程,要求采购单位合理设置评分标准、服务期限;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工程管理细则;规范资产核算与登记,及时开展财政绩效评价,设置债券资金收益平衡指标。 三、人大关注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关注已投入使用的部分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未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目前未到整改期限,仍在推进整改。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其中1个单位受楼房消防验收条件不足等因素影响,导致购置设备投入使用进度滞后,另1个单位大部分设备已投入使用,剩一台设备因机房选址调整未投入使用。下来2个单位将加快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推进项目工期,确保如期完成整改。 四、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体情况看,大部分部门单位、镇街(园区)能积极采取措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有3个未能如期完成整改的问题,均已明确整改路径和措施,整改进度受个别企业对政策不理解不配合、项目手续补办牵涉多部门耗时较长等综合复杂因素影响。另有未到期限仍未完成整改的45个问题,已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并已落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和计划,科学有序稳步推进。 下来,市政府将夯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及时掌握阶段整改进度,倒排整改工期,按时限对整改事项完成情况追责问效,确保审计整改落实落地,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隐私条约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