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审计结果公告 >>正文 |
日期:2023-08-30 | 发布:本网 | |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
关于东莞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3年8月30日在东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东莞市审计局局长 陈旭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东莞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认真组织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定位,不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推动城市品质和生态文明建设,科学有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市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财政统筹保障水平有提升。积极挖掘非税增长潜力,加强市镇两级财政协调联动,大力盘活处置政府资产资源,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6.13亿元,同口径增长4.1%;积极加强预算资金统筹,全年盘活收回闲置节余资金51.98亿元;积极拓展财力来源,全年共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1.0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45亿元,为经济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重点领域项目支出有保障。全年安排45.47亿元用于科技、产业、人才引进、外贸等方面的重点项目支出,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推动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聚焦促进发展、惠企纾困、扶助基层三大方向,再次设立新一轮50亿元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投入27.18亿元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有成效。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全力推进人大、巡察等多类监督贯通融合,定期开展审计整改督导检查,压实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着力破解拖而不决顽疾难题,促进审计整改加快落实到位。截至2023年7月,上一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0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8个,整改率达93.07%,整改金额87.74亿元,促进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规定38项,审计整改成效显著。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根据财政决算草案反映,经汇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剔除重复计算的部分,2022年我市财政总收入1681.35亿元、市财政总支出1646.8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85.55亿元、总支出192.0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优化财政支出,保障稳经济、保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收入征缴及核算不规范。有4.37亿元土地出让金未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征收,有8支政府投资基金未按规定以权益法核算导致2022年少计投资收益3021.93万元。 2.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未全面有效核实相关企业申领条件,向按规定不予资助的企业发放财政补助资金1.48亿元;未主动盘活2个未投出省财政股权投资资金项目的本金4500万元;未及时就已退出项目与受托管理机构进行结算,造成项目收益滞留托管机构。部分单位推进不够有力,政府投资建设、优势传统产业集群核心区(集聚区)培育等项目进展缓慢导致预算资金未及时使用。部分单位督促不够到位,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出资3亿元参与设立的首支市场化子基金返投东莞市内企业和项目的资金比例仅为8.45%,远未达到返投45%的比例要求。 3.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不完善。未及时纠正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不细化、追加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未明确等情况,对部分财政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不够完善,有11个预算部门(单位)的23个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不够具体量化,有77个预算部门(单位)的131个追加预算项目未填报绩效总体目标或绩效指标,有14个部门的33个预算项目未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有15个部门的16个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未纳入抽查复核范围;对抽查的861个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项目,未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方式开展绩效复核评价。 4.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强。市级债券项目储备库不够完善,项目出入库评审等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不利于债券项目动态储备、滚动安排。有2个镇(园区)2022年度部分新增债券资金未实际使用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组织对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工商联等12个市直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2个所属单位。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单位在资金资产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预算执行不严格。有8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提前支付或多支付款项490.62万元;有3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有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发放到位或闲置,涉及金额3349.43万元;有2个部门有2个预算项目执行进度慢,涉及未执行金额164.24万元。 2.财政收支不合规。有6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未及时将物业租金收入、以前年度结转结余款等资金上缴市财政,涉及金额4114.12万元。有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对部分专项资金审核不严、项目合同实施监管缺失,涉及金额3685.48万元。 3.实施采购不合规。有2个部门及其2家所属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实施采购,涉及采购项目5个、合同金额716万元;有2个部门签订采购补充协议金额超原合同金额10%以上,涉及采购项目4个、补充合同金额127.46万元;有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未按招标文件约定事项签订项目合同,涉及采购项目2个、合同金额158.95万元。 4.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有2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2022年度“三公”等经费开支对比上年增加5.68万元;有1个部门通过充值等方式年底支出公务用车费用6.44万元。 5.资产使用管理不规范。有2个部门共3辆公务用车使用率较低,其中有2辆闲置超过3年;有3个部门及其4家所属单位存在信息系统等资产账实不符,涉及资产原值1730.08万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组织对南城、横沥和沙田3个镇街2021或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镇街在预算编制执行及调整、财政资金收支及绩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预算编制及调整不规范,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有1个镇街将8个执行完毕或后续没有用款需求的项目编入预算安排资金893.42万元。有1个镇未将8家连续两年实现盈利的镇属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2个镇街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调剂调整项目预算11.16亿元;还有265个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预算项目未执行,涉及预算资金5.8亿元。 2.财政资金收支及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3个镇街未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足额上缴或征收非税收入等款项共5.96亿元。2个镇街在镇属企业列支政府性支出2170.84万元。2个镇街多付、少发财政奖补资金515.5万元。1个镇有419.4万元中央补助资金闲置多年未支出使用。 3.“三公”经费等支出管理不够规范。有2个镇街接待等费用支出凭据不完善,涉及金额107.52万元,还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涉及车辆13辆。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主要跟踪审计市交通运输局、市供水公司等部门单位,以及大朗、高埗、石碣等镇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落实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2个镇以及1个市直单位未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二是有23个镇属供水公司未按国家和省要求取消收取用水报装工程费用,涉及收取费用878.32万元;有1个市直单位未及时清退企业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3677.90万元。三是有2个部门2020年至2022年6月期间的部分业务需企业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才能办理。四是落实水费、房屋租金等减免政策不到位,涉及应减免未减免费用117.25万元。五是有26家行业协会商会未向社会公示涉企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收费档次设置不合规。 (二)2020至2022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主要跟踪审计市工信局等部门单位2020至2022年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行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程序不严格,将1个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向省工信厅上报纳入项目库,最终未获相应补助。二是工业设计研究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开展服务类型相对单一,服务收入来源主要集中在关联方且呈上升趋势,未充分体现平台作为第三方验证设计测试机构的公共服务功能,平台发挥效果不理想。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情况。主要跟踪审计市经协办、省粤黔协作工作队铜仁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2021至2022年东西部协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督促政策措施落实的力度有待加强,有2个共建飞地产业园项目2022年7月调整建设计划后仍未开展建设。二是落实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有2539.89万元协作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三是未有效督促当地职能部门严格审核、管理实施项目,在个别项目中将已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作为试点项目申请协作资金,还有个别项目实际实施内容只有申报的一半,涉及申请协作资金300万元;未经驻县工作小组同意及报市有关部门备案,即调整项目未使用资金311.58万元用于新增项目。四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截至2022年8月,有5个2021年项目尚未完工投产,有7个2022年项目滞后开工4个月,分别涉及协作资金2980.08万元、2300万元。 (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我市2023年度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截至2023年5月底,有4个项目的金融工具资金支出率,未达到省发改委明确的资金支出率达到70%以上的要求。二是截至2023年5月底,有2个项目分别完成投资11.03亿元和12.10亿元,其中建安工程等实物工作量仅占完成投资的3.90%和8.93%,实物工作量占比低。 (五)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沙田镇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建基层生态环境专管员队伍。二是有1家公司完成煤改气项目后仍使用燃煤锅炉作为主要供热手段。三是立沙岛污水处理厂2018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污水收集处置率仅24.09%;穗丰年水道片区景观工程自2016年验收后至2022年10月底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三、重点民生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主要对 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涉及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等部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及时核定部分企业的社会保险费应缴金额。二是未及时将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旧账户内874.13万元资金退回失业保险基金账户,未将失业保险基金和财政资金分账核算。三是未及时对记入“暂收款”的450笔追回款项(追回多发或错发待遇资金)617.83万元进行账务处理,其中有251笔合计294.52万元挂账超过一年。 (二)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情况。组织对环莞快速路三期龙大高速至莞深高速段工程、中洪路工程、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一期)等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审计,同时对南城、横沥、沙田等镇街组织开展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方面。一是手续不完善,截至2022年7月,有2个项目仍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手续,其中1个项目因用地手续不全自2021年7月起被责令停工至今未全面复工。二是征地拆迁工作滞后,截至2022年8月,有1个项目沿线个别镇仍未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三是项目招标发包不规范,有2个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套用定额不当、定价不合理等情况,导致多计工程造价1587.38万元;有2个镇的河道排渠整治项目以政府采购代替工程招投标,对比增加财政负担1065.26万元。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合同管理不够完善,有2个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相关合同,且存在招标文件与合同文件内容不一致、合同条款设定缺乏依据等情况。二是对施工单位等履行职责情况监管不到位,有1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将48项劳务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劳务作业资质单位;未对3个项目的工程施工单位违约行为等收取违约金共计983.38万元。三是对工程管理监管不严,有1个项目的部分建设用地被违法倾倒余泥,增加额外处理工程费用约360万元;有1个项目共计10万立方米弃方未按批准方案运至指定地点,也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有3个项目存在材料未检先用、施工养护处理不到位等情况,影响工程质量。四是土方调配统筹利用不到位,个别项目产生的土方运至相近时期实施的其他项目,同时计付弃土消纳费与回填土费用,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五是部分市属学校改扩建项目资产处置不规范,拆除原建(构)筑物等资产处置未考虑拆除资产回收价值,存在少计资产处置收益。 3.项目绩效管理方面。一是有9个项目因前期设计不充分、项目后期调整、施工范围重叠等原因,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浪费2896.52万元、增加工程支出1244.20万元。二是工程预结算审核、变更及验收把关不严,有13个项目存在工程量和工程单价计算不准确不合理情况,涉及多计、多付工程费用1749.28万元。三是工程绩效不佳,有1个镇的个别工程建设期超过10年仍未完工投入使用,已累计投入财政资金7037.46万元;部分排渠整治项目验收后,水质未稳定达标,个别标段护坡草皮基本枯萎、截污管道破损,影响财政资金效益。 四、国有资源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沙田、横沥和南城3个镇街落实水资源、土地资源管理利用与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水资源管理落实不到位,1个镇未依规申领取水许可证即建设5个河道取水点,用于环卫保洁、绿化养护作业。二是耕地保护落实不到位,1个镇有合计141.87亩因道路工程施工被占用的高标准农田至2022年10月仍未落实补建,有130.59亩(其中48.59亩撂荒5年以上)未复耕;1个镇街有合计519平方米耕地被占用用于停放货车和堆放沙石砖块。三是土地开发利用不够有力,1个镇有7.73平方公里土地截至2021年底仍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有368.85亩2020至2021年获批复新增的建设用地截至2022年10月底批而未供超过两年。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资产公司和市科创金融集团2家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落实金融支小支农政策,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重点对象融资担保力度不足,担保业务降费让利未达设定目标。二是落实业务合规经营不到位,未按规定对25个存续的股权直投项目开展投后评价,未按规定对个别风险暴露项目调整风险评级,风险管理欠审慎。三是企业资产管理不力,有1家企业的部分资产权属不清、脱离实际监管,有374处土地、房屋等物业权属关系未理清,有3家权属企业脱离实际有效监管;还有1家企业有28宗、面积21605.07平方米的物业闲置一年以上。 六、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以来,市审计局共向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5件,向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提交审计结果报告等53篇,向市委巡察办共享审计成果140篇,较好地发挥了审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实施经济监督“特种部队”的职能作用。 七、审计建议 结合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建议: (一)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持续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提升预算编制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约束力。持续完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积极优化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程项目申报审批效率,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强化项目统筹和施工监管,加大征地拆迁等工作协调力度,确保工程安全有序高质高效推进,更好发挥财政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作用。 (二)全面落实稳经济系列政策,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揽子稳经济、促发展政策措施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与政策相衔接的具体措施办法,加快推动我市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培育优质资产增长极,加大基础性战略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积极培育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产业集群,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加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科学挖掘绿色生态产业动能,推动生态产业价值实现。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分类处置,积极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推动存量资产有效增值。 (三)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经济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强化债券资金用途监督,促进债券资金加快投入使用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进一步加强对金融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金融企业扎实筑牢底线思维,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组织管理,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日常经营绩效考评监督,切实提升运营风险防控能力。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有关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相关被审计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中,有一些问题已通过立行立改等方式整改到位。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程序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督导工作,有力推进相关问题全面、及时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将按规定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东莞立足“双万”新起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当前我们面临的经济发展形势异常严峻,做好审计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认真、高效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更好发挥审计经济监督职能作用,努力为东莞经济加快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审计力量。 |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隐私条约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