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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4-20  |  发布:本网   |  字体选择: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

——2023年4月20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东莞市审计局局长 陈旭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东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8月,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东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下称《审计工作报告》),并出具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抓好整改。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情况

  (一)高位推动,审计整改领导更有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把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亚非书记多次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进行批示,并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成蹊市长在市政府常务会上多次研究部署和督导协调部门加强审计整改,2022年8月专门召集14个市直单位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听取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汇报,2023年3月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关于近年落实审计整改跟踪情况汇报,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二)部门联合,审计整改督导更协同。审计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人大监督、政府督查等形成合力,全方位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办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巡视巡察重点内容,切实有效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执行力;市人大紧盯财政和企业收入领域的问题,督促各个执收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执收率;市府办督查室专项督导国有资产闲置以及镇街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促使国有资产进一步盘活以及往来款清理形成整改方案;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审计整改专项督导,派出审计整改督导组分赴责任部门和镇街(园区)开展专项督导。

  (三)压实责任,审计整改措施更有效。有关单位、镇街(园区)切实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会议、党组会议等研究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对落实审计整改提出具体要求,部署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如市财政局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并针对部分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结算进度滞后以及非税收入未征缴入库等问题,牵头召集市城建局、市城管局、东城街道等部门负责领导,先后两次召开了审计问题整改专题会,督促审计查出问题具体落实单位要严格要求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四)标本兼治,审计整改成效更显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主动牵头,深入研究其主管领域涉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推动系统解决审计查出的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实现标本兼治、规范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切实提升审计监督实效。如市文广旅体局通过整改制定了《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了《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切实加强单位合同、采购管理,有效提升部门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堵塞制度的漏洞,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涉及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4个方面的问题共202个,各有关责任单位、镇街(园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3年3月底,已整改问题183个,审计整改完成率90.59%,剩余19个问题仍在持续整改中。通过落实整改共促进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8项,累计整改问题金额86.47亿元,其中促进上缴财政金额6.79亿元、归还原渠道金额7.77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0.08亿元、调账金额25.08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2.98亿元,以及其他落实整改金额43.77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方面

  1.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应整改问题17个,涉及9个单位,已整改问题15个。

  (1)关于未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编制预算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有关单位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对预算编制的审核力度,有关单位已重新综合评估相关预算参数,做好数据摸底调查,并通过加强支出数据测算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率,预算专项执行率显著提升。

  (2)关于推进使用上级下达资金缓慢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有关单位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限期下达相关指标,已拨付款项1.42亿元,收回结转资金0.12亿元。

  (3)关于财政资金支出不合规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按要求将年初预算按实结算项目的追加支出,优先通过本部门预算内调剂解决,严格规范预备费使用,减少动用预备费;有关园区已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债券资金管理使用,重新调整资金来源匹配资金用途,并对历年专项债支出进行全面清查,确保债券资金支出符合规定。

  (4)关于财政收支核算、预算调整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面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并将土地出让金产生的利息收入通过规定科目征收,避免再将利息收入列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关园区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算调整程序规定,建立经费管理台账,专人负责跟踪预算执行情况,涉及需调整预算的,已按规范程序报审查批准。

  (5)关于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的问题,相关园区已建立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台账,将380万元资产处置款上缴市财政。

  (6)关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要求有关单位补充报送76个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资料及自评结果,并对500万以上项目进行抽查复核;同时,会同有关单位通过督导约谈、缩减认缴规模、收回认缴资金等方式,推动3支政府出资设立的基金提高效益,已新增多个东莞市内投资项目。有关单位通过优化经营计划,持续推进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2022年营业收入得到稳步提升。另外,在债券资金使用方面,市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债券资金使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快使用债券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审计指出未使用的债券资金已全部拨付使用。

  2.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应整改问题56个,涉及14个单位,已整改问题54个。

  (1)关于在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合理性,细化支出用途和分配办法,明确预算资金具体用途。同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整合有关专项,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测算年度预算,预算执行率得到显著提高。

  (2)关于在财政收支方面问题有关单位、镇街已将代收费收入961.60万元、生态补偿金3450万元上缴市财政,并将多付项目资金273.91万元、违规垫付资金781.02万元追回,并通过完善预算支出制度,组织培训财务人员等方式,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相关收入及时上缴,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决策管理不当造成损失浪费,有关单位已采取终止项目、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学习等措施,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3)关于在项目招标及管理方面问题有关单位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合同签订、付款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项目招标规范,资金支出安全。

  (4关于在项目资金绩效方面的问题,有关单位通过书面通知供应商整改、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调整优化有关服务内容和需求等方式,加强合同履约监管,提高项目效益,已追回多计多付财政资金50.99万元。有关项目推进慢、拨付资金不及时的问题,有关单位召开会议,成立项目管理工作小组,出台并实施相关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度,并督促镇街做好资金拨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5关于在公务支出和公务消费方面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补充部分公务接待清单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核算手续,规范公务接待报销审核流程。

  3.对镇街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6个,涉及6个镇街,已整改问题44个。

  (1)关于代编项目预算未细化、项目预算执行不力的问题有关镇街将部分职责明确的项目归并到主管单位,减少代编预算,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对部门预算进行分类梳理,通过年中调剂或追加等形式给予资金保障,对多编的年度预算或不能兑现收入的项目予以调减,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完整;同时,采取预算动态监控管理、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等方式,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提升预算执行效果。

  (2关于财政监管不严格,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有关镇街完善发放财政扶持补贴资金方案,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追回超范围、发放不规范等财政补贴70.69万元,并将未及时发放的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在规范财政收支方面,有关镇街通过定期召开业务学习会、组织培训财务人员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财政收支管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返还在镇属企业列支的政府性支出1030.96万元,把未及时征缴的非税收入上缴镇财政;同时,通过账务调整、归还原渠道等方式,对往来款进行清理,避免长期挂账。

  (3关于“三公”经费支出仍不够规范的问题有关镇街已规范接待费支出和科目核算,完善接待费管理办法,将车辆归还编制单位或报废,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方面

  1. 对省级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有4个,涉及1个单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关于“小升规”奖补资金发放审核与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进一步畅通工作对接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统计部门沟通,严格审核奖补企业资格,确保奖补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同时加强政策宣传推介,发动相关部门多渠道动员企业申报,进一步发挥资金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的效果。

  (2)关于服务券资金绩效与工作效率方面的问题,有关单位通过拓宽宣贯渠道,提升政策知晓度的方式,进一步推动资金分配使用,并总结经验,制定更科学有效的绩效目标,改进更高效的工作流程,加快奖补资金兑现和拨付进度,提升服务券资金使用效果。

  2. 对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审计查出问题应整改问题6个,涉及2个镇街,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关于落实耕地保护等方面的问题,有关镇街已完成第三轮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工作,锚定了耕地保护集聚区范围,并对存在非农非粮化问题的土地进行复耕复种,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推进撂荒耕地利用。

  (2)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选址和建后管护方面的问题,有关镇街已按相关规定要求申请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及开展规划建设,并将未顺接外围道路的田间道路接通到市政道路,同时加强耕地用途管控,依法剔除未达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基本农田,通过召开协调会、完善巡查记录台账等方式,明确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单位,压实日常巡查和管护主体责任。

  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有3个,涉及2个单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关于疫苗仓储配送方面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制定管理方案,加强对第三方疫苗仓储配送服务的日常监管及绩效考评,增加对温度异常处理情况的通报,责成相关接种单位加强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保障疫苗的质量安全。

  (2)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要求各接种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统一版本更新非免疫规划疫苗公示信息。

  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5个,涉及6个单位和镇街,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关于8条黑臭水体经治理后水质仍未稳定达标的问题,目前该8条黑臭水体均已消除黑臭。

  (2)关于落实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不到位的问题,有关镇街已完成对36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对高污染高排放和落后产能企业进行了现场复核,各项排放指标达标,符合整治要求。

  (3)关于未对明确列入固废重点生产行业范围的企业实行申报管理的问题,有关镇街通过加强现场核实,促使正常营业企业完成年度申报,同时完善审核流程,对异常企业问题作出及时处置。

  5.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涉及2个单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关于部分医疗机构落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不到位的问题,有关单位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单位管理,跟踪督促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签订工作,有183家在册医疗机构已签订医疗废物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协议。

  (2)关于医疗废物存放、收运存在风险的问题,有关单位开展专项联合检查行动,下发整改通知书,优化收运线路,加强工作督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存放医疗废物、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

  (3)关于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部门信息交换不充分的问题,有关单位召开座谈交流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增进对医疗废物处置的联合监管。

  (三)重点民生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1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个,涉及1个单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关于未及时将核酸检测补助资金划拨给医疗机构的问题,有关镇街已将核酸检测补助资金121万元划拨给医疗机构。

  (2)关于未及时将社区工作者临时工作补贴结余资金上缴市财政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将结余资金201.27万元退回市财政。

  2.公共交通运营补贴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6个,涉及1个单位,已整改问题5个。

  (1)关于轨道交通运营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缓慢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完成3529.47万元运营补贴资金的清算拨付工作。

  (2)关于部分公交公司降本增效工作有待提升的问题,有关单位组织公交企业进一步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和调配车辆,提升公交班车客流量和上座率,并督促各公交公司大力拓展广告业务,完善合作事宜,规范充电管理,降低充电费用负担。

  3.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3个,涉及2个单位,已整改问题1个。

  关于个别企业申报材料审核不严谨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加强企业参保资料审核,规范业务办理,为相关人员办理了工伤和失业保险。

  4.对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8个,涉及10个单位和镇街,已整改问题11个。

  (1)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不完善的问题。有关园区已对相关建设项目用地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轨道工程规划调整已于2022年3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相关公司已于2022年6月中旬将工程可研修编文件上报。有关镇街组织召开培训会议,修订相关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发包和项目采购行为,提升投资绩效。

  (2)关于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不严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进一步核对竣工图纸,委托第三方进行复测,核实土方工程量,扣减多计工程款,并对相关单位作罚款处理。对工程价款结算支付不及时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快工程项目结算进度,完成项目结算24个,其他3个项目已明确结算时间。

  (3)关于建设项目进度管理及使用绩效不理想的问题。有关单位召开督导会,印发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约谈相关项目负责人并发出《提醒函》,压实部门责任,加大投资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关镇街加强保洁清理和基础设施维修,完善资产移交手续,制定项目运作维护方案,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后期管护,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效益。

  (四)国资国企审计方面

  1对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涉及1个企业,已整改问题2个。

  (1)关于落实节水降损不力,供水管网漏损率居高不下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快推进管网更新改造,加强运用自有队伍和外聘队伍对供水管网进行检漏,降低水损耗,漏损率已明显下降。

  (2)关于有土地和物业资产闲置多年未产生经营效益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开展土地、物业资产摸查,制定方案有序开展资产盘活工作,已盘活2项物业和4项土地。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2个,涉及9个单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关于部分资产长期闲置造成浪费的问题,有关单位通过报废已达年限资产、公开招租、重新调配使用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了资产配置使用。

  (2)关于部分房屋、车辆、办公设备等资产未纳入会计账核算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开展资产清查,做好资产登记,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3.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6个,涉及3个镇街,已整改问题5个。

  (1)关于水资源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关镇街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沟通联系,对相关点位周边供水管道进行改造并对水厂进行升级改建,进一步提高供水效率,提升供水水质,推动再生水回用。

  (2)关于已供土地长期闲置的问题,有关镇街已将土地纳入收储范围,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对已供土地跟踪监管,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3)关于部分土地被非法占用的问题,有关镇街通过清退或重新公开出租等方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追回相关地块的土地使用费,防止资产收益流失。

  三、人大关注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审计查出财政和企业收入领域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跟踪督导:一是2021年及以前年度征收的非税收入仍未征缴入库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入库,各类非税收入征缴比例明显提升,其中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747.10万元已全部征缴入库,生态环境罚没收入、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入已征缴30181.41万元。二是人防结建项目未落实补建防空地下室或补缴易地建设费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加强监督检查,人防结建项目已完成整治322个,补缴易地建设费17009.33万元,剩余114个项目到2023年6月底如仍未办理相关手续,将采取人防执法推进整治。三是未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按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强化征管措施,已完成整改2075.78万元。四是应收未收售水收入的问题,有关企业通过短信、电话、人工以及函件等方式进行催缴,已收回3467.08万元,并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四、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体情况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都已完成整改,尚有19个问题因各种因素仍未完全整改到位。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财政收入追缴类。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入由于催收用户数量多、部分用户已搬迁无法找到、用户配合程度不高等原因,需持续性整改。有关单位已采取约谈相关企业、督促镇街征缴、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用户缴费,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进行催缴,确保非税收入尽快足额征缴入库。

  二是工程建设管理类。轨道工程由于站位方案调整,以及个别拆迁项目受阻等原因,造成工程工期滞后,有关单位、镇街和企业已加强沟通,进一步强化施工组织策划,减少工期延误。个别项目工程时间跨度大,人员变动频繁,造成工程资料严重缺失,设计变更审核、工程结算资料整理牵涉多个镇街,仍需时间继续统筹协调有关镇街和施工单位加快推进结算工作。

  三是国资国企监管类。部分镇街已供土地长期闲置的问题,双方已进行协商洽谈,理顺相关合同关系。部分涉及历史问题遗留已进入司法程序,有关单位正进一步与土地受让方沟通协调,尽快解除合同,理清相关事宜。

  针对这些问题,有关镇街(园区)和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压实责任,严抓落实。明确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由一把手亲自抓落实,找准问题症结,积极部署力量开展集中攻坚,确保加快将剩余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分门别类,科学整改。对剩余需要整改问题进一步明确近期和远期整改目标,把问题列清单分类别,科学制定整改计划,精准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每个整改事项有安排、有举措。三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一些“屡审屡犯”的老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原因,有关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主管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管,建章立制,通过审计查出一个问题,带动整改规范一类问题,坚持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问题。

  下一步,市政府将严格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坚定扛起落实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市审计局将严格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认真全面听取有关责任单位、镇街(园区)的意见,综合考虑及分析原因,进一步加大跟踪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审计查出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到位。有关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后续整改结果情况,将于2023年10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书面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责任,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监督成效,共同助力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在新征程中走在全省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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