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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8-26 | 发布:本网 | |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
关于东莞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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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6日在东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 东莞市审计局局长 卢炳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东莞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去年以来,我市审计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东莞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切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和镇街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双区”驱动机遇,认真落实市“1+1+6”工作思路,积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影响,高质量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城市品质提升和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坚持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有力推动经济 快速恢复增长。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纾困惠企等政策,激发经济活力,稳住经济基本盘,财政收入在规模和质量上保持稳步提升态势,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一年增长3.18%,税收收入占比82.2%,收入质量稳居全省前列。 ——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积极争取中央直达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共194.11亿元,用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设立援企专项资金50亿元,为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228.86亿元,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市镇两级财政统筹资金17.77亿元用于疫情防控支出,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强化民生领域财政保障,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启动教育扩容提质和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加快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完善分级诊疗和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增进民生福祉。投入37.16亿元补助镇街教育经费及市属学校经费,投入1.68亿元提高低保、特困供养标准,投入2.43亿元帮扶残疾人4.84万名,发放失业补助金1.96亿元,切实做好民生兜底保障。 ——不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充分发挥整改促进机制完善作用。围绕难点问题,突出分类指导,通过跟踪问效、约谈问责以及配合人大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重大政策加快落实落地,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管理水平加速提升改善。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镇街已整改金额超过37亿元,制定完善制度38项,整改完成率超过九成,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重点对市财政局组织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东城街道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松山湖高新区2019年度财政收支管理情况。根据2021年3月上报省的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89.69亿元,总支出981.64亿元,年终结转8.05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24.18亿元,总支出981.36亿元,年终结余42.8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10.18亿元,总支出10.10亿元,年终结余0.0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70.18亿元,总支出653.61亿元,年终结余16.5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工作部署,不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做好民生领域财政保障,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总体情况良好,但预算编制不规范等基础性问题仍然存在,预算绩效监管也需进一步强化。 1.预算编制不规范、执行不到位。一是市环保促进中心未按照要求编制半干化污泥处置费年初预算,市财政也没有及时做好督促提醒,至年底才调整增加该项目预算,全年实际支出处置费用达1.86亿元;以市财政局名义代编一般专项、基建等不同类型项目的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部门,涉及预算项目54个、预算金额29.07亿元。二是东城街道、松山湖高新区分别有31和112个预算项目,由于考虑项目需求资金不充分,安排预算与实际需求出现较大偏差,或者项目推进慢、调整频繁等原因,未实际执行,涉及金额分别为1040万元和5585万元。三是市财政、东城街道超范围动用预备费用于专项经费、工作经费等支出,涉及金额3.52亿元。 2.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市财政历年预拨镇街(园区)的专项经费、出资设立的政府性投资基金和注资市属企业的财政资金,截至2020年底沉淀或结余闲置达17.58亿元,其中有1.84亿元滞留在松山湖高新区财政超过2年。二是市财政对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够完善,有45个预算项目未纳入市级预算绩效考核,涉及预算支出金额6.32亿元;“智慧东莞”无线WIFI项目设备使用率低、运营亏损严重,但绩效考核评价仍然达标,涉及预算支出9711.34万元。三是松山湖高新区有4915万元政府性投资基金的资本金及收益滞留在下属企业,未上缴园区财政统筹使用;未明确约定相关科技平台项目合作双方的权利责任,致使有3个获财政补贴的科技平台项目终止实施后,投入的4194万元财政补贴难以追回;有1个于2015年接受市财政补助1.5亿元建设的科技类项目,至今未完成验收投入使用,其结余的4650万元补助资金仍滞留在下属公司。 3.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理和收缴。一是市财政和住建部门未及时将逾期未申请退款的2.02亿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专项基金清算上缴国库。二是生态环境、人防、自然资源以及东城街道等执收单位,未及时将生态环境罚没资金、防空室异地建设费、土地出让违约金、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缴入库,涉及金额9.36亿元。 4.政府投资项目权属未理顺,物业资产未充分发挥效益。一是市财政2015年投资3.5亿元建成的清溪镇保税物流中心,未按要求将项目形成资产及收益收归市所有,截至2019年12月该项目已获租金收入5493.31万元。二是全市有17.11万平方米于2017至2020年期间配建的安居房、幼儿园等物业,建成后一直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未充分发挥物业使用效益,部分物业已建成闲置超过3年。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重点对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24个市直一级部门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积极优化支出结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一是预算编制不准确,如市公安局重复申请2个预算额度均为318.69万元的设备租赁预算项目,仅从一个项目中支出310.47万元,另一个项目没有发生支出。二是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市人社局等7个单位的25个预算项目推进慢,涉及未执行资金1.54亿元,如“东莞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项目年初预算2亿元,实际支出0.64亿元,项目执行率仅为32%,至2020年12月调整预算为1亿元;市农业农村局等2个单位有2个预算项目未按规定在2020年内完成,涉及预算资金2373.52万元;市工信局等8个单位共有4081.79万元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留存在部门基本户、专户、镇街财政或下属单位超过一年。三是预算支出把关不严,市卫健局等9个单位以拨代支,有3171.72万元专项资金结存在镇街或企业,影响资金效益;市民政局、市残联等15个单位部分项目支出存在多付财政补贴、支出依据不足等问题,涉及金额1144.75万元。四是政府采购和合同管理不规范,市投促局等2个部门有9个项目先实施后补办采购手续或补签合同等,涉及金额994.31万元;市城管局等5个单位有14个项目提前或拖欠支付合同款共2020.57万元。 2.部分信息化项目资金绩效不佳。市公安局等4个单位有26个预算投入4406.42万元的信息化项目,存在设备验收后未及时投入使用、信息系统数据收集不顺畅导致使用率低、云服务虚拟机未达负载标准等情况,导致购置或租用设备出现闲置,影响信息化资金项目绩效。 3.资产管理不完善。一是市自然资源局等3个单位共有85处、3.96万平方米物业资产闲置。二是市商务局等3个单位无偿出借物业等,涉及物业面积9503.02平方米。三是市公安局等9个单位存在少计资产、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及报废手续等情况,涉及资产原值5298.44万元。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一是市应急管理局等10个部门存在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以及无公函接待等情况,涉及金额1992.56万元。二是市财政局等6个部门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有29.19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用未录入公车平台,有2355次用车未及时如实在平台登记录入申请、审核、派车等信息。三是市应急管理局在未取得车辆编制情况下购置3台车辆,涉及采购金额389.2万元。四是市生态环境局等2个部门有42辆公车2020年未使用或使用率低,但又长期向社会企业租赁车辆用于公务,自有公车未充分有效使用。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了中堂、企石、谢岗、道滘、望牛墩等5个镇2019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对部分事项延伸审计到其他年度。从审计结果看,相关镇不断加强财政管理,规范各项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但在预算执行管理、“三公”经费等支出、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企石等2个镇共有48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执行金额8.23亿元;谢岗等2个镇虚增土地出让等收入4.83亿元。二是财政管理不规范,谢岗等3个镇在镇属企业列支政府性支出共1.05亿元;企石等2个镇超范围使用预备费3988.41万元。三是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道滘镇有3000万元市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闲置时间长达2年。 2.“三公”经费等支出不合规。一是道滘等3个镇存在无公函接待等情况,涉及金额438.41万元,望牛墩镇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餐费5.88万元。二是中堂等3个镇存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等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情况,涉及车辆56辆。三是望牛墩等3个镇存在差旅费和培训费支出缺失凭据等情况,涉及金额101.08万元。 3.工程投资规模把控不严格。一是道滘等2个镇随意变更提高部分建设项目的建设标准,变更理由不充分、签证手续不完善,涉及合同金额6491.67万元。二是企石等3个镇部分工程结算费用虚高或多计工程款共1954.53万元。三是中堂镇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和工程质量把控不到位,部分EPC工程实施完成后才编制概算和预算,概算控制投资规模功能形同虚设,涉及概算投资1.75亿元;有3项绿化和灯光亮化工程以政府采购代替工程招投标,采购价格6033万元,对比按工程招投标发包价格偏高640万元,增加财政投资负担;还有个别工程已施工完成过半,才介入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存在较大工程质量隐患。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对2019年以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就业优先、 “南粤家政”工程、5G基站建设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存在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主要是市大湾区办等机构在制定任务目标、推进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工作任务设定未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如行动计划提出的水上旅游巴士项目,需要协调国家文物局、省交通厅等多家上级部门单位,协调难度大、审批耗时长,截至2020年底该项目仍处于停滞状态。二是个别事项请示报告不及时,如我市已确定暂停实施清泉水库扩容工程后,未及时向省大湾区办沟通反映情况,导致该项目仍被列入省大湾区重点项目清单。三是跨区域沟通协调机制有待完善,如与港澳及珠三角其他城市在海洋污染防治、非遗文化交流等方面,仍缺少政府层面的沟通渠道和合作机制。四是部分任务目标进度滞后,如莞番高速二期工程(广深至莞深段)受拆迁影响,完工日期多次调整,通车时间预计延后1年;原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的粤港澳大湾区(泉海)国际水产交易中心,截至2021年4月仍未完成选址工作。 (二)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落实方面。主要是市工信局等职能部门2020年以来,在落实使用50亿元专项资金的规范性、效益性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工信局等3个部门对专项补助发放审核不够严格,有28家存在不予资助情形的企业获发放补助资金共1726.88万元。二是有3.6亿元专项资金未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如纳入市国资委2020年度预算安排用于增资企业纾困、引导投资等基金的5亿元专项资金,截至2021年4月有3.4亿元没有实际投入项目,未及时发挥资金的纾困和引导投资作用。三是市商务局未及时出台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等3项专项资金的配套政策措施,截至2021年4月有2.14亿元专项资金闲置超过半年,影响保企业政策资金效果。 (三)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主要是市人社局等部门在促就业补贴审核发放等环节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向340人次多发、少发补贴,涉及金额31.32万元,超时2-6个月发放14772笔就业创业补贴,涉及金额5392.19万元。二是采用以拨代支方式下拨财政就业补助资金,至2020年底有2651万元结存在各镇街未使用。 (四)“南粤家政”工程实施方面。主要是市人社局等部门贯彻执行“南粤家政”相关政策的时效性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落实省2014年关于促进就业“岗位补贴”的政策严重滞后,至2020年7月才出台相关文件正式把岗位补贴落实到家政企业,导致全市家政企业未及时享受到该项政策优惠。二是家政示范社区和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建设不够有力,未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未能按省要求在2020年底完成两个示范项目建设。三是落实家政企业监管不够规范,未对家政企业和人员实行信用分级管理,未严格规范“南粤家政”培训班备案手续,部分家政培训机构存在先开班再补办备案手续的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及管理方面。主要是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督促指导危运车辆、化工园区和相关企业落实监测防护措施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不完善,截至2021年3月,市应急管理局仍未建设我市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平台;对部分重点企业的监测预警存在盲区,有193家(约占全市的13%)监测对象未在省监测预警系统注册,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视频监控摄像头,在省监测系统的总体在线率仅有79%。二是危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不完善,截至2021年3月市交通运输局仍未制定危运车辆异常运单抽查制度,未全面掌握危运车辆电子运单、行驶轨迹等情况,未严格审核危运车辆定位装置,抽查发现有51辆定位装置掉线或非正常显示的车辆,仍获验发《道路运输证》。三是沙田镇对化工园区的风险防范管理不彻底,有62户居民仍居住在园区,未彻底实行封闭化管理,园区雷电(风雨雷)风险分析预警系统也未建立。 (六)5G基站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主要是相关部门单位和镇街在规划、审批和落实5G基站建设保障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自然资源局未将5G基站建设规划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利于5G建设长远推进;有4个镇违规增设基站建设与用电报装前置审批环节,影响基站改造进度。二是推动5G建设不够有力,有6个镇街未将推动5G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宣传、协调不到位,影响5G建设进展。三是基站公共建筑与设施免费开放政策落实不到位,有32家行政事业单位未对持有物业上建设的87个基站实施免租,涉及年租金150多万元;有33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村(社区),以高额转供电电价向82个基站,违规加收费用月均10多万元。四是市工信局、市城管局等部门推动全市智慧杆建设进展缓慢,至2020年5月仅完成省工信厅下达2019年任务数的36.4%,且没有应用5G设备,未达到“一杆多用”目标。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对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和企石等镇街落实攻坚任务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乡村振兴建设方面。重点对2018至2020年麻涌、洪梅等镇实施乡村振兴建设资金项目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主要在项目规划建设质量、建设进度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麻涌、洪梅两个镇开展的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不合理,将用作停车场、种植草皮等存在“非农化”问题的地块纳入建设范围,大幅降低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其中麻涌镇432亩、洪梅镇333亩。二是麻涌、洪梅两个镇对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后续管护不到位,缺少专人负责和经费支持,有310.26亩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未按规定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有724亩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被用于搭建棚房等“非农化”用途,部分无人耕种而闲置丢荒。三是麻涌、洪梅两个镇对垃圾转运、公厕建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前期选址及设计考虑不周,有1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10座公厕以及1个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部分工程还处在审图报建阶段,致使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溢流至河涌,影响乡村环境质量提升效果。 (二)脱贫攻坚方面。对东莞市2020年对口帮扶云南省昭通市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项目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存在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进展缓慢等10个问题,目前扶贫工作组已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例如,针对个别扶贫项目与贫困户收益挂钩不密切问题,推动扶贫工作组及时协调相关县政府将扶贫项目资产落实到村集体,切实保障贫困村和农户的收益。针对部分扶贫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问题,推动扶贫工作组加大项目督导力度,促进6个扶贫项目按规定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重点对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部门2019年以来,组织开展重污染河涌综合整治、三大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情况,以及有关镇街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在治理效果、防治任务落实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企石等4个镇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抽查发现,2019年有5个考核断面水质、5条河涌整治未达市水质考核要求。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镇街组织开展30条重污染河涌整治,未充分考虑各河涌的边界条件,统一选用生态修复技术方法进行治理,有27条治理河涌通过验收后在合同期限内出现水质反弹,部分河涌重返黑臭水质,治理的持续效果比较差。三是对东引运河、东江下游和磨碟河三大流域,采用流域内外分区块建设截污管网模式开展水体治理,该建设模式只能完善区块外的雨污管道,区块内仍沿用原来的雨污合流系统,无法做到全天候截污,加上流域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产能不足,管网收集的污水特别是雨天直接溢流至天然水体,大幅降低工程截污治污效果;另外,受成本和时间限制,工程前期勘察不足、变更工程多,投资规模不断增大,影响投资绩效。四是望牛墩等3个镇未按期完成煤改气工作任务,煤炭用量未实现有效降低,影响大气污染物减排效果。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对社保基金、技工人才培养、城轨土地开发和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等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方面。对2020年度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在社保征收、待遇发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截至2021年3月底,市人社局等部门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19055.62万元,市社保基金中心2017至2020年先行支付工伤保险费仅收回10.66万元,仍有2666.79万元未追回。二是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审核把关不严,错发、多发和少发社保待遇或津补贴共355.63万元。三是市社保基金中心对医疗机构医疗项目收费监管存在缺失,有40家医疗机构未按规定项目收费29.24万元,5家医院重复收费19.89万元。四是长安等7个镇街共有26700个已中断缴费处于休眠状态的个人账户未按规定清理,涉及金额4132.53万元。五是药品周转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市社保基金中心在划拨资金后才向市财政局提交用款计划,涉及资金3.86亿元。六是市财政局未及时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存款利息共计16128.41万元转入被征地单位。 (二)技工人才培养政策资金审计方面。主要是市人社局及有关培训学校2020年以来在落实技工人才政策及使用配套资金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人社局发放技工人才免学费补助审核不严格,向双重学籍学生重复发放以及向不符合免费条件的学生发放补助共6.22万元。二是市技师学院等12所技工院校有449名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或相关技能执业资格。三是市高训中心、市技师学院有部分使用技工人才资金购买的设备资产,与开设课程不适应而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涉及设备原值1992.34万元。四是市技师学院有343.06万元的校企合作收益未上缴市财政。 (三)城轨交通站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审计方面。主要是市轨道交通局和城际轨道交通沿线9个镇2020年以来,在推动土地收储、开展统筹协调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土地收储及开发利用缓慢,截至2020年底应完成TOD土地开发项目土地收储任务4616亩,实际完成收储1346亩,仅完成29%,已完成收储的土地也未开发利用。二是市轨道交通局推动土地开发协调机制不完善,未统一TOD土地开发项目上报进度数据标准,各镇街上报数据口径不一,未能真实反映项目进展情况,比如2020年底上报数据统计反映基本完成收储土地超过7000亩,完成进度超过90%,实际已完成收储并纳入土地储备库管理的占比不到20%,其中有1个镇将454.88亩未完成拆迁的土地列入收储土地,未实现净地入储。 (四)重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审计方面。主要是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2020年以来,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营等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垃圾收运管理不到位,有73个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项目,未经审批许可即开展活动;有9个镇街未签订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合同,共计1469.11万元费用未支付。二是部分生活垃圾处置点安排不合理,部分山区片的城镇生活垃圾安排到市区环保热电厂处理,导致运输成本上升,增加基层城管部门管理难度。三是费用收支管理不规范,各镇街和市环卫中心未及时支付垃圾焚烧及飞灰处理补偿费用6929.16万元,2个镇(园区)应收未收生活垃圾处理费199.85万元。 (五)教育扩容提质和品质交通千日攻坚推进情况审计方面。主要是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2020年在推进教育扩容学校建设,以及交通等部门在推进交通攻坚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资金审核管理和建设进度控制等环节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对义务教育经费补助资金支出审核不严,多计付补助资金2693.41万元。二是部分学校建设项目受拆迁、手续报批、建设方案调整等影响,有13所学校建设未按计划时间开工,有26所学校建设项目需要推迟完工交付,影响了部分学校的扩容招生。三是部分交通攻坚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不力,如桑茶快速路、环莞快速三期等多个重点交通攻坚项目,征地拆迁推进缓慢,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如桑茶快速路一标和二标工程原计划2020年8月完工,截至2021年3月,项目建设进度仅20%,涉及合同金额5.06亿元。 五、绩效审计情况 重点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和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等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主要对2020年第三、第四季度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我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2个基建项目未开工导致6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未及时使用。二是市人力资源中心向经办银行提前拨付第四季度小额创业贷款贴息2758.09万元,市工信局向企业提前支付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储备项目资金11700万元,部分资金沉淀在企业未及时使用。三是市工信局未制定和报备补助资金监管方案,有900万元用于补助抗疫企业应急防疫物资生产线技术改造的中央直达资金,仍未拨付至企业使用。四是市妇幼保健院因业务用房不足、设施不完备,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84.48万元采购的173台医疗设备无法投入使用。经审计指出问题后,市各相关部门迅速通过调整资金项目、加快项目推进、收回资金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20年12月底,除部分采购医疗设备未投入使用的问题,其余问题已落实整改到位。 (二)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方面。主要是市财政和相关镇街管理使用债券资金存在不规范等情况。一是水乡管委会有5000万元债券资金用于增加企业注册资本金。二是市财政以拨代支4289.78万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东莞段)工程征地拆迁,截至2020年12月底,有1619.76万元未实际使用沉淀在镇财政。 六、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情况 主要对东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部分镇属企业进行审计,发现在政策落实、开展融资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僵尸企业清理政策不到位,港务集团有2家关停子公司、道滘镇有25家关停企业,未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要求清理,个别镇属企业已关停长达25年。二是融资管理有待加强,港务集团未充分结合自身投资需求和资金现状等进行融资分析,部分融资资金未落实到具体投资项目,有3亿多元融资资金出现闲置。谢岗镇资产公司历年筹集村组资金出现大量闲置,涉及筹集资金规模达13亿元,截至2019年底闲置资金超过12亿元。三是会计信息不真实,如中堂镇资产公司将镇财政土地转让收入计作经营收入并在年末结转利润,虚增经营收益9.55亿元;望牛墩镇2家镇属企业有账面价值3186.49万元的建筑物拆除后,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清理,造成账实不符。 七、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市审计局共向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7宗,移送处理问题线索涉及金额1.93亿元,并向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提交审计结果报告等30篇,进一步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促进形成衔接顺畅、保障有力、配合有效的监督工作格局。 八、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绩效管理前瞻性不足。一些部门单位和镇街存在“先排预算,再定项目”“钱等项目”的思想,缺乏“先谋项目、后排预算”的绩效理念,没有提前进行项目谋划论证,优质项目储备少,部分预算项目编制随意,后续对资金安排、进度控制等环节跟踪不到位,导致部分预算项目执行进度慢,大量资金项目闲置浪费。二是部门主体责任有缺失。少数部门单位和镇街未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缺乏主动作为意识,对一些政策没有及时推广落实,部门间的协调联合机制没有主动建立完善,一些政策、信息没有及时形成共享,直接影响政策资金的落实效果。三是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有些部门单位和镇街内控制度不严格,部分经费支出和资产处置未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过“紧日子”思想出现松懈,一些日常经费支出把控不严,导致资金资产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绩效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树立“先谋项目、再排预算”的理念,加大项目预立项研究力度,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强化预算主体责任,加快预算项目执行进度,减少预算结余。进一步规范预算动态调整机制,对难以落实的项目及时收回、压减、调整预算,确保每一笔资金用在刀刃上。及时清理盘活各类结余结转资金,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推动重大政策落实。围绕“双区”建设核心任务,进一步发挥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重大项目前期调研论证,深化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单位及周边地市的沟通交流,加快协调完善相关政策配套,确保各项政策资金有效落实落地。进一步加强政策补助资金的支出审核,优化普惠性资金的申领审核流程,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使用,更好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加快社保、就业、教育、交通等涉及民生领域政策资金项目的落地实施,切实保障和服务民生。 (三)盘活国有资源资产,促进防范各类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型政府物业资产,以及财政投资形成各类基金等的管理,摸清资产底数,理顺产权关系,规范交易流转,防止国有资产及收益流失。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的审核监管,严格控制资金规模,规范镇村筹集资金行为,减少资金结余闲置,防范财政风险。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流域水体、污染河涌治理和截污管网建设模式,从源头上、机制上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四)强化廉政风险防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规模,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禁铺张浪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切实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格防控工程项目频繁变更调整背后的廉政风险。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对有关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一些依法应由其他部门单位处理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程序作了移送处理。接下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整改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措施,加大问题整改跟踪指导,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到位。有关整改情况将依照规定程序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站到了新的起点,也面临新的更大的历史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坚定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增强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努力为推动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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