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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16 | 发布:本网 | |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
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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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6日在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东莞市审计局局长 卢炳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报告东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9月,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东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下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要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梁维东书记多次强调要聚焦有效解决问题,强化责任约束,认真抓好审计整改。肖亚非市长及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出部署,要求审计部门要重点抓好整改期限过后仍未整改完成问题的跟踪监督,真正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完成。市审计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定期梳理汇总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事项,向15个市直部门、单位和镇街园区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积极开展跟踪督促检查,扎实推动被审单位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各有关部门、镇街(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政府综合治理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解决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各被审计单位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省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要求,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部分部门、镇街(园区)迅速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有序推动落实整改。部分部门积极推进整改,主动向审计部门“求医问诊”,如市科技局、东莞理工学院等单位向审计部门交流、汇报落实审计整改的思路方法和主要举措,虚心听取审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推动了审计查出问题的加快整改落实。 (二)突出分类指导,强化跟踪问效。市审计局注重创新改革审计整改监督的方式方法,一是严格按照《广东审计机关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具体工作要求和目标计划落实,进一步推进整改监督工作的统筹谋划,根据整改问题的性质做好汇总分类,着力从推动立行立改、加强管理和制度完善三个维度,精准施策,分类指导,推动整改。二是通过下发整改责任通知书、派出整改督促指导组、召开整改业务指导会等方式,跟踪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快推进整改。2020年9月以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整改检查组,先后到市公积金中心、市人民医院等单位以及长安、黄江、企石等镇街,开展整改现场指导,逐条问题分析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线路图,为责任单位加快落实问题整改提供了指导帮助。 (三)围绕难点问题,开展约谈问责。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审计整改情况,明确对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拒绝或拖延整改、整改报告不及时不真实的部门和镇街,要对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或者提请纪委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研究处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今年2月,肖亚非市长委托喻丽君常务副市长召开审计整改约谈会,对部分未全面落实审计整改的其中6个部门单位和镇街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镇街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加快落实审计整改,举一反三,充分利用审计监督提高部门履职水平。通过约谈提醒,有效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从约谈前的81.15%,提升至目前的91.80%。 (四)推动完善机制,提升整改成效。市审计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对账销号、部门会商、情况通报、结果公告等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审计整改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市委巡察办将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关注内容,纳入巡察督查督办和专项整治范围。组织、纪检、统计等职能部门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有效增强审计整改的震慑力。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涉及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三大攻坚战”落实、民生等重点资金项目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等5个方面共122个突出问题,截至2021年3月底,已全部落实措施开展整改,其中已整改到位112个,尚未整改到位10个,整改完成率91.80%,较上年同期提升10.65个百分点。有关部门单位、镇街(园区)通过整改,较好地推动了国家和省市相关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了财政预算资金和项目管理,进一步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截至2021年3月底,通过落实整改共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8项,累计整改问题金额37.11亿元。另外,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支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关于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对项目执行率低于50%的问题,市财政局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措施,规范实际财政预算调剂流程,强化业务主管部门对下属预算单位的统筹能力。二是对超范围使用预备费的问题,市财政局按规定对各单位提出的非突发性追加财政资金的需求,先通过部门内部调剂解决,无法内部调剂解决的采用在预算调整安排的方法解决。 (2)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1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对产业投资资金闲置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工作,将莞信基金50亿元出资资金收回纳入2021年度市级预算,统筹用于2021年支出,退回了前期出资的3000万元,并延长产业投资母基金遴选期至五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市工信局结存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省市共建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的市级配套资金,以及省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新增专项资金共2.19亿元,已全额退回市镇两级财政统筹使用。二是对拨付资金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方案,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督促,进一步加快拨付进度,已完成支付7655.73万元。三是对专项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市人社局等3个部门已将相关未使用专项资金3.55亿元退回市财政局。 (3)预算监管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一是对财政专户未及时收回或核销的问题,市财政局按财政专户管理相关要求,对国库支付中心财政专户进行清理,其中已转到镇街园区和预算单位的账户38个,撤销账户19个,计划并入市财政局现有账户核算账户5个,调整为国库支付中心按单位职能并按业务规定管理使用的账户6个。二是对应收未收非税收入未及时追收入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聘请律师对周转金进行清理,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收。三是对应收未收非税收入追收入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追回和撤销2.27亿元,并督促各执收单位加强追缴工作,采取行政手段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予以追缴,定期通报非税收入未缴款情况。 2.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4个已整改到位。 一是对项目年中调整幅度超过30%、调剂超过2次的问题,21个单位通过严格规范预算申报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避免大幅度追加或调减预算资金。二是对以拨代支、连续两年未完成预算造成大额结转的问题,3个单位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支出进度,已完成支付或退回专项资金共1.69亿元;8个单位通过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个别确实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及时报市财政局处理等方式,避免连续两年未完成预算造成大额结转。三是对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或改变支出用途的问题,6个单位采取加强预算管理业务学习、追缴超范围支出资金、在明年经费预算中扣减等措施,强化预算执行、调整的严肃性。 (2)过紧日子压缩支出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对一般性支出未达到压减5%要求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做实支出项目,健全严控一般性支出的监督检查机制,将厉行节约措施落实到资金使用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实现压减任务。二是对超预算列支公务支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年初预算规划,严格按预算执行,避免预算外的各项支出。 (3)资产管理使用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3个已整改到位。 一是对土地、房屋资产长时间闲置、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功能不完善和可用性差的问题,14个单位采取协商收回建筑使用权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闲置的资产管理,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有7个单位采取继续优化系统,加强对接业务应用需求,提升系统的适用性,或报废处置已停用的软件资产等方式,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二是对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或少计金额的问题,26个单位已开展资产清查,对未入账的无形资产迅速补录入账,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 3.对镇街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对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清溪镇把预算做细做实,制定支出考核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预算进度使用资金;东坑镇提前做好年度供地计划,将原来由财政代编的土地储备支出列入土地储备部门预算,并将相关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二是对违规在镇属企业列支土地收储、征地拆迁补偿等支出的问题,清溪镇已停止在镇属企业直接列支政府性支出行为,将所有政府性支出纳入镇财政预算管理,将由工业公司支付的征地补偿款纳入年中预算调整,增加自然资源分局征地补偿专项经费1300万元;东坑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储备项目收支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土地储备支出,已归还土地收储项目形成的借垫资金2986万元。三是对往来款超3年未清理的问题,清溪镇进一步加强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已消化应收款项将达2.19亿元,应付款项将达2.66亿元。东坑镇对挂账两年以上的暂付款已清理2332.12万元,对挂账两年以上的暂存款已清理110.87万元,对经联总社挂账两年以上的2.91亿元应收款和2500万元应付款也已清理完毕。大岭山镇完成已对全镇89个行政事业单位和镇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应整改问题1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对无公函接待、无接待清单和支出明细的问题,东坑等4个镇通过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及费用报销流程,严格要求有关部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二是对长期借用下属企业车辆作为公务用车的问题,厚街等3个镇及时纠正和停止借用下属企业车辆,有关车辆采取退还或拍卖的方式全面整改,并已禁止通过下属企业购买公务用车的行为。三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大岭山等5个镇严格落实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要求,有序组织开展清退工作,已清退多发加班补贴、超范围发放慰问金及超标准奖励金等违规津补贴共3157.68万元。 (3)工程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对规避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问题,大岭山等3个镇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投标制度,由镇监察室对分管项目工作领导予以追究责任。二是对投资规模失控的问题,清溪镇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管理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做好设计概算、概算审批等工作。三是对工程停滞的问题,樟木头镇已全面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采石场开展测量和验收工作,并将非法采矿行为作为线索移送市公安局调查处理。 (二)关于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对部分粤港澳大湾区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偏慢的问题,市水乡管委会及时调整水乡发展基金的用途,将10亿元基金及产生的净收益收回并拨入水乡财政,作为园区启动基金统筹用于“五个统筹”领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已收回桑茶快速路2019年度投资款,2020年重新安排使用,截至2020年底,项目计划投资的4.5亿元已基本完成。二是对研究项目未发挥服务决策效果的问题,市发改局已按要求加快3个湾区建设研究项目推进。 2.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2个已整改到位。 一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和标准的执行等方面不够规范的问题,厚街镇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梳理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非法占用的问题,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制度,确保高标准农田实现项目效益。二是对高标准农田后续使用管理维护不力的问题,中堂镇通过补建项目、复耕等措施完成对高标准农田的整改,并印发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落实。三是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企石等镇结转剩余专项资金,做好2020年垃圾分类资金使用计划,按计划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稳就业政策落实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对资金政策效果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市人社局扩大失业人员享受技能提升补贴覆盖面,提高紧缺急需工种补贴标准,大力宣传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和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动员企业提供优质就业见习岗位,积极推动就业优先相关政策和资金落地。 4.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对执行减负政策上还不够到位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药品抽样检验样品购置管理办法》,确保食品药品抽检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对未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并收取培训费的问题,东莞市质量技术服务中心的服务前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均不再受理和开展培训业务,全新的考试管理系统已基本建成,完全实现“考培分离”。 5.公立医院政策落实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4个已整改到位。 一是对未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问题,市卫健局加快研究开设专户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可行性等问题,加快落实出台《东莞市疾病应急救助试试方案》并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二是对拖欠企业货款的问题,4家公立医院积极联系民营和中小企业归还欠款,已落实清理货款2.1亿元。 (三)关于对“三大攻坚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污染防治方面,应整改问题1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对有些治理项目的推进速度不理想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制定10多项管理制度加快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和管网维修,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预警机制,加强进、出水水质检测,推动我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开工建设,市水务集团以及污泥处置中心新增污泥处理或脱水能力共1210吨/日,应急处理能力810吨/日。二是对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的问题,市水务集团通过要求管材供应商提供管材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组建管材供应商品牌库等措施,加强管网运营质量管理,另外镇街净水公司对所有工程进行排查,对因生产厂家设备存在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按轻重缓急迅速进行整改。三是对流域设施配套不完善和工程增加投资负担的问题,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积极协调,清溪、塘厦、凤岗、谢岗、樟木头、桥头6个镇底泥处理厂已建成运行;水务集团加快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进一步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训教育,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垃圾填埋场整治不到位的问题,3个镇垃圾填埋场通过开展整治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后续维护监测,防止污染填埋场地下水。五是对有些镇的市考核断面和水库的水质未达考核标准的问题,4个镇街通过加快污水管网工程,加大内河涌治理力度,逐步铺开雨污分流,加强断面流域日常监管执法力度等措施,杜绝企业排污口直排入河,整体水质已有所提升;六是对个别镇臭氧考核目标连续两年超标的问题,厚街镇扎实抓好大气扬尘、工业锅炉等工作,推动全镇家具等传统行业开展VOCs治理技术提升和活性炭更换,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2.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对债券资金未实际使用的问题,麻涌等4个镇共8个债券项目有3.94亿元已完成支付,有14.03亿元债券资金调整到其他项目使用。二是债券资金结存未用的问题,沙田等2镇共4个债券项目有0.43亿元已完成支付,有1.84亿元债券资金调整到其他项目使用。三是违规举借债务开展土地收储的问题,大岭山等3个镇及时纠正举借债务行为,并均已分批次偿还债务。 3.脱贫攻坚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对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昭阳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已拨付1050万元稳岗补贴资金,累计兑付3.7万人次;彝良县狠抓培训项目推进,加快资金拨付,已拨付扶贫资金1000万元,累计兑付1.26万人次。二是对口精准扶贫资金闲置和扶贫资金投资外地建设无产权商铺的问题,经省审计厅统筹实施和监督跟进,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对民生等重点资金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8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对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不到位、社保征收和发放不严格的问题,市人社局积极采取措施,对企业能提供正确银行账号信息的,均已成功退费,对企业因账户被法院冻结或无法联系等原因不能提供正确银行账号的划拨失败数据信息实施台账管理,据实动态更新,并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二是多扣缴死亡参保人员社保费的问题,市人社局已上线死亡人员自动停保系统程序,及时校对最新死亡人员名单,统一对死亡人员及时作停保处理;市医保局完成对多扣缴378名死亡参保人医疗保险费清查退费工作。三是部分医疗项目未纳入或多纳入医保结算,市医保局、市基金中心联合印发管理通知,进一步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加强收费系统维护及三大目录代码匹配,对于超物价收费的,及时调整相关项目价格并退回多收金额。四是多收住院病人医疗费用、违规报销医疗费、超范围报销中药费的问题,市医保局已退回多收的住院病人床位费等费用共11.81万元,对全市定点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及时改造和设置调整2家口腔门诊部的医保服务范围,并追回超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和药材的医保基金共12万元。 2.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4个已整改到位。 一是对机构发展缓慢无法按期开发的问题,市科技局起草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设立新型研发机构监理表单,及时掌控新型研发机构运营动态,取消前沿研究院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资格,终止与光启公司的合作,并加快推动材料基因研究院园区工程建设。二是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后续运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科技局向先进光纤研究院下达整改通知,复安公司已全部归还自筹建设资金;市科技局完善绩效考核结果报批制度,在上报市政府审批2018和2019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前征求市财政局、松山湖管委会等相关单位意见。三是对孵化器申报资料审核不严的问题,市科技局已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市级孵化器资格,进一步完善载体评审工作,制定并下发部门工作指引,强化镇街园区对属地孵化器的管理责任,规范审核程序和严格审核申报资料,另外检查和约谈3家企业,对于两个涉嫌重复的项目组织专家现场论证,对于费用支出内容相同,从该项目自筹经费支出明细中剔除,并上报省科技厅依规处理。 3.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2个已整改到位。 一是对公租房产权未在账目中反映的问题、保障性住房空置的问题,松山湖管委会采取强化宣传、调整准入门槛、优化项目配套等举措加快分配,目前已通过修订园区保障办法,扩宽保障范围。二是对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大朗、松山湖等10个镇街园区已及时追缴租金2538.49万元。三是对公租房项目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公租房项目结余资金7683.92万元已退回市财政局账户。 (五)关于对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属企业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4个已整改到位。 一是对倍增基金仍未对外投资的问题,金控集团通过优化出资结构、优化决策机制、加强投资管理的方式,进一步加快基金投资进度。二是对基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金控集团公司加强内部培训,提升团队专业能力及风险意识,明确资金用途不在用于偿还民间融资,加强投资项目筛选,另外融资人已提前归还本息6173万元。三是对境外资产未有效盘活使用的问题,市国资委将在理顺相关债权债务后完成移交。四是对接待支出不规范、超额发放员工薪酬的问题,东莞日报社统一了接待费管理标准,并修订商务接待管理制度,对超额发放薪酬总额1794.28万元采取逐年消化超发薪酬的方式整改。 2.镇属企业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对收储土地物业不合规的问题,厚街镇已纠正未取得土地储备合法资格的企业非法转让土地房产行为,解除《土地房产物业产权转让合同》。二是对物业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的问题,清溪镇土地及房产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已全部上缴镇财政。三是对停车费未依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大岭山镇占道停车费收入余额34.19万元已上调至镇财政分局,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把占道停车收费项目的收支纳入年度预算,确保非税收入规范安全使用。 (六)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方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有关部门、镇街(园区)坚持立行立改,审计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100%,整改问题金额达17.68亿元。一是对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未及时使用和使用范围不明确、采购防疫物资不合格等问题,已促进资金及时分配下拨或使用14.28亿元,规范采购物资91.2万元。二是对于社会捐赠物资管理不善、分配不及时等问题,已促进加快拨付捐赠资金使用1691.48万元,促进口罩、防护服、额温枪等物资及时分配调拨使用共3.02万件,并加强了对捐赠物资的管理。三是对部分企业未及时纳入重点企业贴息名单等问题,已积极向省、国家上报重点企业名单,推动企业纳入重点企业贴息名单,收回企业未及时使用的贴息优惠贷款3亿元,规范企业支出2127.97万元用于购入口罩原材料,确保专项贷款资金严格按政策规定充分用于生产疫情防控物资。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部门单位、镇街(园区)都比较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能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审计整改取得一定成效,但还仍存在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对此,各有关部门、镇街(园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认真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加快解决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对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有4个未整改到位。 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监管方面的2个问题,涉及历史遗留、司法诉讼等复杂因素,部分问题不具备立行立改的条件,需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推动逐步解决。市财政局应加大周转金清理力度,加强部门联动,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非税收入应收未缴款进行催缴。对预算执行和资产管理使用方面的2个问题,市卫健局等部门应加强督促镇街项目推进,切实跟踪以拨代支的资金支出进度,财政等部门应做好资产管理的协调指导工作,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加大招商力度,加快研究处理方案,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 (二)对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有3个未整改到位。 对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方面的2个问题,由于部分高标准农田地类调整需向市级部门进行沟通,生活垃圾项目仍未明确,专项资金难以支出,中堂镇及企石镇应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不合规地类进行调整,另外中堂镇应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项目开展,及时分配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效益。对公立医院政策落实方面的1个问题,由于洪梅医院经营困难短时间难以清理对企业的欠款,洪梅医院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多措并举解决欠款问题。 (三)对民生等重点资金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有2个未整改到位。 对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方面的2个问题,由于对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制度不健全,导致新型研发机构前期论证工作出现管理漏洞,市科技局需通过加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予以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由于部分公租房未竣工、报建手续未完善等原因导致无入账,市住建局应加大力度督促松山湖及相关镇街加快推进项目竣工结算,完善项目报建手续。 (四)对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有1个未整改到位。 由于负债涉及市国资多方主体,相关债权债务仍未理顺。金控集团将债权债务移交至市国资委,由第三方进行清产核资工作,该项股权划转涉及境外资产,涉及的工作流程较长,一时难以整改到位,金控集团应持续跟进。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整改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措施,加大问题整改跟踪指导,补短板,抓落实,促规范,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到位;认真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对报告的审议意见,采取有力措施跟进相关工作,于2021年10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后续整改结果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格局,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依法履职,勇于担当,不断推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监督成效,更好为推动“湾区都市 品质东莞”建设做好监督保障服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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