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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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30  |  发布:本网   |  字体选择:        

关于东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9月30日在东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东莞市审计局局长  卢炳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东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去年以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省审计厅统一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东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部分镇街的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等部门单位和相关镇街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应对复杂形势挑战,认真落实市委“1+1+6”决策部署,有序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推进减税降费、暖企惠企、产业招商、空间拓展等政策,激发经济发展活力,2019年累计减免税费超过30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对比上一年度增幅均超过15%,整体财力稳定增长。

  ——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需求。聚焦大湾区建设、产业升级、城市品质提升、脱贫攻坚等领域,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增强财政统筹保障水平。加大民生项目支出力度,累计投入146亿元用于教育、社保、就业、卫生和住房保障,维护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审计整改成效提升。推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精简资金项目审批流程,推进绩效运行监控,加强事中跟踪监管。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85.79%,累计整改金额50.41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3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重点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根据2020年6月上报省的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86.20亿元,总支出977.62亿元,年终结转8.58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28.35亿元,总支出504.46亿元,年终结转23.89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6.14亿元,总支出5.82亿元,年终结转0.32亿元;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37.92亿元,总支出403.83亿元,收支相抵结余234.0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积极加大财政统筹管理力度,加快支出结构优化调整,促进提升财政预算绩效,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总体情况良好,但财政预算编制等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部分资金的使用绩效也需进一步提升。

  1预算执行方面。市财政截至2019年底有433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使用资金3.38亿元,其中188个项目执行率为0,占未使用资金的55%;市财政和东城街道、松山湖管委会财政超范围使用预备费共5.02亿元。

  2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一是市财政以前年度设立的产业投资资金受政策调整等影响出现闲置,至2019年底有50.3亿元闲置近5年,有7.39亿元闲置3年;市工信部门有2.19亿元2017年以来安排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等专项资金出现沉淀,有1.31亿元2015年以来下拨至相关镇街的成品油价补助等专项资金仍未使用。二是工信、卫健等部门拨付资金不及时,有1.12亿元2018和2019年省下拨的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未使用被省收回,有7628.65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专项资金最长超过一年才拨付使用。三是设置申报条件或预期目标过高,人社局等3个部门有3.57亿元专项资金使用率低,有个别专项资金5年使用率仅为17.43%。四是市财政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投向不合理,有2只基金向同一领域的1家公司重复投资,涉及资金7000万元。

  3预算监管方面。市财政未按规定开设或清理财政专户68个,有9862.76万元长期挂账的借垫款未及时收回或核销。市生态环境局等3个执收部门,未及时将2017年至2019年期间应收未收非税收入2.91亿元追收入库。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市审计局首次组织对市财政局等74个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的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按财政预算安排组织实施预算项目,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但在一些预算项目的执行进度把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方面。一是有21个单位173个项目年中调整幅度超过30%,涉及资金4.59亿元,其中有13个单位24个项目调增支出预算共8773.33万元,总体调增103.59%;有14个单位50个项目调减支出预算共1.48亿元,总体调减75.17%。另外还有5个单位11个二级项目调剂超过2次,涉及年初预算4594.72万元,调剂金额9952.07万元,调剂比例为216.6%。二是有4个单位14个项目以拨代支,涉及金额1.76亿元;有8个单位10个项目连续两年未完成预算目标造成大额结转,个别项目结转比例超过50%,涉及结转金额2104.66万元。三是有6个单位8个预算项目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或改变支出用途,涉及金额228.20万元。

  2.过紧日子压缩支出方面一是有6个单位的差旅费、会议费等9项一般性支出,未达到“对比2018年压减5%”的要求。二是有6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支出98.48万元。

  3.资产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有14个单位133宗土地、房屋资产闲置,涉及资产原值4138.39万元,闲置时间最长达20年;有7个单位投入1502万元建设的政务数据服务、资源监管等24项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存在功能不完善、可用性差等情况,部分建成不久即停止使用,个别还需每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维护。二是有29个单位存在办公设备、房屋等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或多计少计金额等情况,涉及资产原值3.10亿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了东坑、樟木头、大岭山、清溪和厚街等5个镇2018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对部分事项延伸审计到其他年度。从审计结果看,相关镇能加强财政管理,规范各项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但在预算执行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财政管理方面。一是预算执行率低,如清溪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预算部门,当年支出1.68亿元,只完成预算的47.98%;另有74个项目预算资金未实际使用、有94个项目预算实际执行率不足50%,涉及未执行预算资金2.08亿元。东坑镇安排“统筹地价款”4.99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预算执行率仅为36.91%,涉及未执行预算资金3.15亿元。二是清溪和东坑镇违规在镇属企业列支土地收储、征地拆迁补偿等支出,涉及金额2.52亿元。三是大岭山等3个镇有53.99亿元往来款项超过3年未清理。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一是清溪等4个镇存在无公函接待、无接待清单和支出明细等情况,涉及金额3241.16万元,个别镇还在下属企业列支接待支出。二是厚街等3个镇长期借用下属企业车辆作为公务用车并由企业列支车辆费用,个别镇还由镇财政支付费用,变相通过下属企业购买车辆作为公务用车,涉及车辆45辆,支出费用911.97万元。三是大岭山等5个镇违规发放津补贴共7285.16万元。

  3工程管理方面。主要是大岭山等3个镇通过分拆、政府采购等方式规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涉及投资金额7404.11万元。清溪镇有个别工程项目发包后提升建设标准,导致投资规模失控,涉及投资金额8305.28万元。樟木头镇从2011年10月开始实施的10个采石场复绿工程停滞,复绿效果差,涉及合同金额5656.49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六稳”“六保”等工作部署,重点对2018年以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稳就业、降费减负等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了一些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主要是部分粤港澳大湾区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偏慢,如水乡经济区的水乡发展和园区开发等资金至2019年底仅使用1.49亿元,有28.51亿元闲置;市城建局落实桑茶快速路投资7362.45万元,只完成年初计划投资的31.60%;还有些大湾区建设研究项目未及时完成或提交研究成果,未充分发挥项目研究服务决策的效果。

  (二)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方面。主要跟踪审计了中堂、企石、厚街等7个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4项任务落实情况,发现这些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选址和标准的执行等方面不够规范,如厚街等3个镇未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要求,将鱼塘、林地等不合规地域或违法用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涉及面积348.51公顷。中堂等镇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后续使用管理维护不力,部分被违规占用或改变用途,部分被闲置荒废,涉及面积7.69万平方米。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企石等镇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不到位,仍未建立易腐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做到专收专运及无害化处理,还有部分垃圾压缩站未及时投入使用,影响垃圾处理效果。

  (三)稳就业政策落实方面。主要对2019年全市落实稳岗支持、职业技能提升和就业见习补贴3项政策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市人社局等职能部门积极推动就业优先相关政策和资金落实落地,但在资金政策效果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比如2019年1-6月全市获得职业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人数为74人,只占当期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的0.10%;申领就业见习补贴人数为74人,只占当期城镇登记失业青年人数的0.27%,惠及人数比例较低。

  (四)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方面。主要跟踪审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落实设备检验检测费用减免情况,发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行减负政策上还不够到位,比如有708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业务,未向抽检单位支付样品费用27.93万元,增加企业检测负担;未严格落实“考培分离”,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向参加特种设备检测计量考试的人员提供考试培训服务,收取培训费942.16万元,涉及13184人次。

  (五)公立医院政策落实方面。主要是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不到位,截至2020年6月,我市仍未按照省规定建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增加医院应急医疗负担,如2018年全市有38家公立医院共支付应由财政承担的医疗应急救助费用970.6万元。另外,有4家公立医院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药品与医用材料采购货款2.25亿元,个别欠款最长达到10年以上,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加快欠款清理,截至2020年6月剩余3553.18万元未支付。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继续对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镇街落实“三大攻坚战”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部门单位和镇街能积极部署开展各项攻坚任务,但对一些资金项目的进度把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一)污染防治方面。重点对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石马河、茅洲河流域水体治理情况,以及清溪等5个镇开展水体、大气和垃圾等污染治理防护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有些治理项目的推进速度不理想,工程质量存在隐患,治理效果也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受截污管网规划和建设滞后影响,有些污水处理厂收集的污水进水浓度只有设计值的一半,无法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处理效能。同时,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和再生水回用也缺乏统一规划,长期只采购1家企业负责污泥处理,处理能力受制约明显,处置费用负担不断上升。二是石龙等3个镇街截污管网管道选材不过关,建成投产污水处理厂地基出现不均匀沉降,存在较大安全质量隐患,严重增加后期维修维护压力。据统计,受管道选材质量以及设计缺陷、未验收先使用等影响,已建成管网故障频发,2017至2019年全市管网维修估算造价已达2.8亿元。三是石马河流域范围内部分镇的淤泥消纳配套设施不完善,淤泥临时堆放、大量堆积,影响河涌清淤整体进度。茅洲河流域个别治理工程未及时完善用地手续被处罚金,增加投资负担。四是樟木头等3个镇垃圾填埋场整治不到位,氨氮和总大肠菌群出现超标,填埋产生废水废气直接排放,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另外,还有些镇的市考断面和水库的水质未达考核标准,内河涌未完成截污,无法消除黑臭;有个别镇臭氧考核目标连续两年超标,空气污染防治不到位。

  (二)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方面。重点跟踪审计了市财政和相关镇街债务风险管理防控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和相关镇街在债券的发放和债务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合规、不规范问题。一是麻涌等4个镇共8个2019年度债券项目受征地等因素影响未形成工作量,有18.55亿元债券资金未实际使用。二是沙田等2个镇共4个2018年债券项目未完成征地等手续就提前拨付债券资金,截至2019年底仍有2.27亿元资金结存未用。三是大岭山等3个镇违规通过镇属企业举借债务等方式开展土地收储,涉及金额共4.82亿元。

  (三)脱贫攻坚方面。主要对东莞市2018年至2019年对口帮扶云南省昭通市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和项目情况、对东莞对口韶关和揭阳第四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扶贫资金能较好地用于产业帮扶等扶贫项目,但也存在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例如有2个东西部扶贫县区2019年预算共安排2050万元用于稳岗和培训补贴,截至10月底仅发放248万元,支出进度慢。另外在精准扶贫方面,有3.13亿元以前年度对口精准扶贫资金闲置,其中有9256.93万元闲置超过2年;有6557.97万元扶贫资金用于投资外地建设无产权商铺,也未将商铺登记入固定资产管理,增加投资风险。

  四、民生等重点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社保基金、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一些支出不合规等问题,主要是: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方面。主要审计2019年度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市参保人数稳步增长、待遇保障与基金支出有效提升,参保总人次同比增长2.59%,基金总支出同比增长31.90%,社保基金运行整体良好,但在政策落实、基金收支结余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人社等部门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不到位、社保征收和发放不严格,未清退多征企业社保费216.55万元,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2.42亿元。二是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未及时对接更新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多扣缴1089名已死亡参保人的社保费共251.56万元。三是市中医院、厚街医院、道滘医院等33家医院的收费信息系统存在漏洞,导致部分医疗项目未纳入或多纳入医保结算,涉及金额254.51万元。四是有61家医院没有按照病人实际发生的诊疗项目数量计费,多收728名住院病人医疗费用14.50万元。有2家不属于社区转诊服务范围的定点门诊,为社区转诊参保人报销医疗费共31.09万元。有53家医疗机构超范围报销中药费用共14.63万元。

  (二)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审计方面。2015至2018年,市财政和科技部门出台一系列有关市级孵化器及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和扶持政策,合计投入近15亿元,推动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从审计情况看,科技等部门能贯彻落实有关政策部署,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管理漏洞。一是未完善新型研发机构创建论证机制和扶持标准,未充分了解合作对象的科研情况、资金实力就合作成立研发机构,有2家机构发展缓慢无法按期建设开发。二是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后续运营监管不到位,有1家合作成立的研究院将收到的建设资金再转借给原出资人,未按约定用于建设,影响研究院后续运作;有1家机构连年考核不合格仍持续获得财政补助29.20万元,后续绩效评价机制存在漏洞。三是对孵化器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有1家不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被推荐获得市级孵化器认定,有3家存在虚假申报的企业被推荐通过省级动态评估并获得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对东莞市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2019年底,2019 年市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安居工程资金3.69亿元,自行筹集建设保障性安居住房5550 套,共完成3147 户(人)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批,较好地发挥了住房保障作用。但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全市共有15976套公租房未在产权所属单位账目中反映,有 1683 套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1年以上。二是大朗、松山湖等10个镇街园区共有2584.84万元公租房等租金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三是谢岗镇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公租房项目有1.52亿元专项资金自2016 年12 月一直闲置。

  五、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情况

  主要对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报业传媒集团以及部分镇属企业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以及纾困资金使用情况,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市属企业方面。主要是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牵头设立的倍增基金,截至2019年仍未对外投资,涉及募集资金1.22亿元;为企业纾困设立的基金,有7300万元的使用不规范,存在一定风险;另外,对持有的境外资金资产未有效盘活使用,涉及资金9430.55万港元、物业面积69120平方尺。市报业传媒集团存在接待支出不规范、超额发放员工薪酬等情况,涉及金额1954.09万元。

  (二)镇属企业方面。延伸审计东坑等5个镇的镇属企业经营情况,发现一些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比如厚街镇自来水公司等镇属企业收储土地物业不合规,涉及土地390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2353平方米;清溪镇资产公司代管镇政府土地物业出租收入1037.1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镇财政;大岭山镇属企业有590.38万元占道停车费未依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上述问题,有些是新出现的,更多是反复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制度机制不完善,一些政策措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设置审批条件过高或不合理,致使一些政策资金落实效果比较差,项目推进比较慢。二是预算绩效评价约束效力还有待加强,预算绩效理念不够牢固,部分单位存在先编预算、再谋划支出执行的情况,致使大量预算资金沉淀闲置,未发挥财政资金绩效。三是部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政策措施的主动性不强、执行力不足,对一些事项的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对一些问题的整改规范力度不够大,致使一些问题频发。这些都需要财政等职能部门单位和企业、镇街引起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完善。为此,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改革完善预算编制程序,强化“先谋事、后排钱”的基本理念,加强对预算项目的立项论证,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充分利用人大等监督力量,加大预算执行过程的动态检查和监督力度,强化财政预算执行责任约束,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好财政增量资金,压减无效低效开支,坚持过“紧日子”,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利用效率,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二)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等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减免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协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强化部门履责,加强对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扶持政策资金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完善资金项目申领审核机制,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资金风险。

  (三)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进一步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疫情带来的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资金项目监管,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民生资金项目安全有效使用。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运营等责任约束,推动加快水体、大气、生活垃圾等污染治理,促进提升城市品质。

  (四)强化后续整改督促指导。进一步强化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其分类梳理、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力度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不断巩固政府主导、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督促、人大监督、部门协作的整改联动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事前学习培训与事后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加快建立起来,有效监督约束和指导帮助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审计局迅速行动,抽调精干力量,重点审计和调查了19个部门单位和组织机构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管理使用东莞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全市各部门单位和镇街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及时出台完善制度机制,有序管理分配资金物资,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保障。但审计也发现一些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纸巾、额温枪等物资未及时分配使用,部分企业未及时纳入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名单等问题。通过审计督促,卫健、财政等部门及时制定出台了疫情防控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物资的管理,部分防控资金已加快拨付到位,部分捐赠物资也已落实分配使用。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对有关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一些依法应由其他部门单位处理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程序作了移送处理。接下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切实落实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将依照规定程序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切实为我市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再上新台阶做好审计保障服务,以优异成绩向党的100岁生日献礼!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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