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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7-06 | 发布:本网 | |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
关于做好2020至2022年度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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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 为做好我市2020至2022 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选工作,表彰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典型,展现我市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创新发展的新风貌,推动我市内部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0至2022 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选工作的通知》(粤审内〔2023〕49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件要求进行推选。各内部审计机构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双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好中选优,认真按照“双先”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及有关要求开展推荐。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程序,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深入了解情况,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真正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公认的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出来,使推荐活动起到表扬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的相关规定,各级党委、政府或党政机关的内设审计机构不能参加本次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的评选,公务员身份的内部审计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二、确保质量,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推荐材料。请各内部审计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总结推荐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工作经验作法,深入挖掘典型工作事例,全面展现内审工作成果,展示东莞内审人员良好形象,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前,将《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纸质件一式 2 份,盖章)和推荐的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纸质件一式 1 份,盖章)寄送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表格材料电子版通过新AO发至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邮箱。推荐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或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婷 电 话:0769-22832959 地 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 邮政编码:523888 附件:1.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开展 2020 至 2022 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选工作的通知 2. 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 3. 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东莞市审计局 2023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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