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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6-15  |  发布:本站   |  字体选择:        

关于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5〕30号),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科目

10月18日

9:00-11:30

初、中级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9:00-12:00

高级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考试地点

考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审计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审计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高级审计师考试: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按照规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考流程

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站为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dg.gdkszx.com.cn。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6月8日9:00-6月25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2013〕302号和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初、中级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高级按每科70元收取。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填写报名信息(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及《考生报名承诺书》(见附件1),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报考科目要符合条件要求。

属于东莞市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东莞市报名点,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

2.上传照片。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或《2015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5年6月8日9:00-6月26日17:00。

支付前请仔细校对自己的报考科目,缴费确认后,费用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

特殊情况要求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请在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到我办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报名表》是考后审核的重要资料,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考试

1.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5年10月9日9:00-10月15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1.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www.gdrsks.gov.cn)查询。

2.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全科成绩合格后,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考生报名资料并审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报名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东莞市报名点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九、考试注意事项

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参加初、中、高级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能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

3.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4.根据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关于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征订的通知》(中时出字〔2015〕12号),2015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为http://www.auditexam.cn。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上、下两册)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均为2015年修订版。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根据《2015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新修订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技术方法》。

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考生报名承诺书.doc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doc

3.代办委托书.doc

 

——转自东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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