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整改工作报告

2021年4月16日,东莞市审计局局长卢炳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在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上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
报告反映,涉及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三大攻坚战”落实、民生等重点资金项目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等5个方面共122个突出问题,截至2021年3月底,已全部落实措施开展整改,其中已整改到位112个,尚未整改到位10个,整改完成率91.80%,较上年同期提升10.65个百分点。有关部门单位、镇街(园区)通过落实整改共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8项,整改问题金额37.11亿元,较好地推动了国家和省市相关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了财政预算资金和项目管理,进一步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另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支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问题金额17.68亿元。
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创新审计整改监督方式方法,综合采取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审计整改约谈会、下发整改责任通知书、派出整改督促指导组等方式,聚焦有效解决问题,强化跟踪问效和责任约束,整改工作力度比往年明显加大,取得显著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对下一阶段的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市政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扎实推进审计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部门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监督和跟踪检查力度,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动态管理,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清晰的整改进度表和完善的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应当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深入研究和着力解决好屡审屡犯等突出矛盾和问题。继续完善和落实政府约谈机制,确保压实整改责任到岗、压力传导到人。完善和落实审计查出问题问责机制,加强审计部门发现问题与纪监部门予以问责的有效衔接,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审计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三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扩大审计结果运用的广度和深度,构建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对于在审计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找根源,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建设和内控流程,最大程度解决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要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切实将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安排、绩效考核和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提升财政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