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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4-01 | 发布:东莞市审计局 | |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
东莞市审计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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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市审计局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和依法行政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依法行政办〔2016〕122号)的要求,认真结合东莞实际,扎实开展审计业务,努力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有效服务“法治东莞”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依法审计,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 2016年,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严格依法审计,努力推动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是加强政策执行情况审计。重点跟踪审计工业转型升级、 “三去一降一补”等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依法揭示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发挥效果。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审计。以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为基础,进一步加大轮审步伐,对存在问题依规作出查处,并提出审计整改意见,有效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市委组织部委托,完成对相关部门、镇街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土地交易、工程投资、“三公”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用权履责情况,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四是加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关注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挂影洲围水环境整治等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着力从工程绩效等角度揭示和反映影响政府工程投资规模和功能发挥等深层次原因,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五是加强民生审计。密切关注民生政策、资金落实使用情况,揭示和反映了部分资金未落实到位等问题,有效督促民生政策和资金加快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六是扎实推进审计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审计改革的文件精神,按照省审计厅的整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不断加大改革工作力度,稳步开展人财物统一管理各项改革。 二、完善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审计行为 一年来,市审计局坚持制度先行,以完善制度为基础,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审计。 一是进一步完善审计权责清单。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对《东莞市审计局权责清单》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40项权力清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完善,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廉政责任清单。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结合审计职能和局领导班子分工,梳理形成《东莞市审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对审计队伍廉政纪律的监督,确保廉洁从审。 三是不断完善审计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制度管理,主动适应审计法规、审计理论的新变化,对超出适用时限或与新法规有重复、冲突的制度文件,及时进行评估,及时清理废止。同时结合审计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先后完善了《东莞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试行)》等一系列审计制度,有效防止出现制度漏洞,为依法审计打好制度基础。 三、健全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年来,市审计局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规文件要求,严格依法、民主决策,科学、合理制定各项审计工作计划,稳步开展审计工作。 一是组织制定决策制度。局党组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现行的党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完善,参照上级审计机关有关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完善《中共东莞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使各项决策有章可循,确保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积极完善立项程序。主动适应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要求,按照省审计厅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具体部署,对《东莞市审计局项目计划管理制度》等业务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的机构、职责、权限和程序等作了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使审计立项规则更加完善,立项决策机制更加合理。 三是规范制定项目计划。严格按照“调查需求、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项目确定”四个步骤制定审计项目计划。通过充分调查分析,把握审计工作需求,科学确定审计目标、范围和重点,评估项目风险及预期效果,拟出审计项目计划草案。经局务会议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审定通过草案,最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审计项目立项程序合理、决策民主,所制定的审计项目均顺利开展并取得较好监督成效。 四、公正文明执法,严守审计两条“生命线” 一年来,市审计局坚守二十字审计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各项审计,严守审计质量和廉洁从审两条“生命线”,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把控审计自由裁量权。针对审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东莞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情节进行细化,相应确定不同的处罚措施和标准,确保审计执法公正。 二是严格规范审计程序和行为。审计执法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按照《东莞市审计局审计作业流程图》等要求,依法规范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行使审计执法权力;认真执行现场审计公示制度,在被审计单位显要位置对审计范围和内容、审计“八不准”规定和审计纪律监督举报办法等进行公示,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群众对审计执法过程的监督,做到阳光审计。加强分级复核和审理把关,每个审计项目都经过审计组长、业务科室的分级复核,综合法规科审理,业务会议集体研究审定,总审计师审查,进行层层质量把关,防控风险。同时,积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督导,局分管领导和纪检组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审计一线,检查指导审计工作,向被审计对象了解依法审计、廉洁审计等情况,督促审计人员依法、文明审计。 三是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东莞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分管领导、各科室与分局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和审计组成员等行政执法责任,细化各自的审计执法要求,并对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依法行政考核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切实做到行使权力不任性、执法责任不落空。 五、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一年来,市审计局按照《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的责任与分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检查和督促,使信息公开做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依法公开审计信息。按规定要求于3月31日前对审计局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进行了公布,定期对局门户网站的审计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进行更新,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同时,按照《东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要求,9月份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东莞市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回复。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管理市依申请公开系统,实时接受信息公开申请;对通过来信申请信息公开的,及时将申请录入市依申请系统。对相关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并结合自身审计职责,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相应回复。 六、加强学法教育,推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年来,市审计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普法学习教育等为契机,不断加强审计队伍学法、执法教育,积极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各类专题培训,促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依法审计水平。 一是领导带头抓学法。局党组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由局党组书记亲自挂帅,定期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对《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广东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研读,以实际行动作学法的表率,推动全局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专题培训促执法。注重提高学法效果,充分利用专题学法具有系统性、专业性、针对性等优点,多次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市依法治市专题讲座、市法制局立法技术培训班和“新行政诉讼法的释义”培训班,大力支持市政法委全面深化法治东莞建设课题调研,动员全局踊跃参与市普法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不断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知行合一严守法。审计人员坚持学用结合,做到明底线、知敬畏,严格依法审计,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客观反映问题,准确界定责任,树立遵纪守法、文明依法审计的良好形象。 七、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一年来,市审计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保障,夯实依法审计基础。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局领导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出发,把加强依法行政保障工作纳入局重要工作日程。局领导班子坚持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掌握依法行政动态,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审计执法工作成效。 二是强化审计执法考核监督。不断加强审计执法监督力度,把依法审计作为对各科室、分局考核的重要内容,从审计执法程序、违法违规资金查处、审计决定落实、案件线索移送、审计文书规范性、审计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把监督贯穿审计执法的每一个环节,有效规范审计行为,确保依法审计、依法行政。 三是合理配备法制人员机构。局法制工作具体由综合法规科承担,由总审计师负责分管,配备公务员3人、聘员1人。法规科既有熟悉法律的人员,也有精通审计业务的人员。他们思想坚定、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知识结构合理,与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相适应,有效保障依法审计工作的落实。
东莞市审计局 2016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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