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东莞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护航基层治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共东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东莞市审计局分别印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东莞市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指引》。
中共东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分为6个部分共15项内容,制定“1+N”工作措施,以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为统领,围绕内部审计组织领导、质量提升、结果运用、指导监督、队伍建设等五大方面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多管齐下,全面系统推动我市内部审计在促进各镇街、单位、企业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同时,为有效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市审计局配套出台了《东莞市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分为9章共68条,对内审机构开展审计项目涉及的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审计档案、审计质量控制等全过程的工作要求、工作流程作出明确指引,持续提升全市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内部审计提质增效夯实基础保障。
下来,市审计局将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指导督导,确保《实施意见》和《工作指引》落地见效。一是强化贯彻落实。市审计局认真落实挂点联系指导内审机构的工作机制,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加大新出台文件的宣传贯彻和解读答疑力度,不断提升各单位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为两份文件全面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强化服务保障。市审计局将结合《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继续灵活运用现场指导、业务培训、“以审代培”、理论研讨等措施,分层分类加强对内审机构的业务指导,持续推进内审人员能力建设,协力提升内部审计专业水平。三是强化监督力度。采取专项检查或结合审计项目检查,加强对内审机构的制度建设、工作程序、质量控制、购买中介服务等方面的监督,及时纠正改进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完善内部审计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提升审计效能,以高质量内部审计为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