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内审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粤府令第259号),全面掌握我市机构改革后内部审计机构的最新情况,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交流,我局要求报送内部审计人员基本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和对象
本次报送范围为东莞市范围内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专职和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具体包括市镇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的内部审计人员,中央驻莞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的内部审计人员,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一)基本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次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如实报送《内部审计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详见附件)。相关资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时间安排。请各单位于2019年6月28日前将《内部审计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Excel文件)发至“审计局内审指导科”OA邮箱或dgnsxh@163.com,电子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情况”字样。
(三)后续工作。各单位今后内部审计人员如有变动,请及时向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报送更新人员情况信息。
附件:内部审计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