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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3-17  |  发布:本网   |  字体选择: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机制 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

(东府〔2020〕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结合东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统领,以补短板、优服务、推创新为主线,着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积极提供高标准、高水平公共服务,深入推进民生领域工作和制度改革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新机制,统筹落实。建立高位推进、统一规划、资源统筹、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引导,统筹推进民生建设,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坚持以民为本,回应需求。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民生发展格局,既尽力而为,尽力保障和满足各类民生需求;也量力而行,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上,先解决急需急迫问题,再构建长效保障机制,循序渐进、稳步提高、适度超前、共惠共享。

  (三)坚持兜住底线,补齐短板。坚持保基本、保兜底,更加关注重点群体和弱势群体,以更精准更接地气的政策举措,扎实补齐补足教育、卫生、养老、社保、住房、交通、环境等多方面短板,坚决把民生之网织密织好,把民生底线兜住兜牢。

  (四)坚持突出特色,打造品牌。结合东莞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方发展特色,通过持续的制度完善,有效调动社会资源,提升各民生主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水平,形成活力充沛、动力充足的民生发展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打造“东莞品牌”。

  三、目标任务

  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切身利益抓起,立足当前、大干两年,加大工作统筹力度,致力于推动民生兜底、服务提质、创新提效,在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上取得初步成效,努力打造民生建设的“东莞品质”和全面小康的“东莞样本”,实现全国领先、全省示范。力争到2021年,人民生活更富裕,全体市民在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生产总值增长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更优质,均衡优质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网络织实织牢,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302/人,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2.55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公共交通服务指数逐步实现100%,民生幸福更有温度和厚度。人居环境更优美,环境建设、城市管理、生态治理不断强化,污水集中处理率95.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5%,森林覆盖率35.8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90%以上,天蓝、地绿、水清成为东莞常态。民主法治更健全,法治政府、响应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合理,政府行政依法依规,政府服务便捷高效,群众诉求快速响应,城市文明蔚然成风,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四、主要举措

  (一)远近结合,强化基础性支撑

  坚持公共安全与环境安全两手抓,切实保障城市更安全、环境更优美,为民生幸福夯实基础、强化支撑。

  1.着力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创新和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和能力建设,打造一流公共卫生医学高地。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格疫苗、特殊药品全链条管理。全力维护治安稳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智汇”“智图”“智控”“智侦”等“四智”为代表的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设,强化公安铁骑交通疏导、应急处突、治安巡防等职能,全面提升社会治安打击和防控工作质效。加快高清视频系统建设,建成“慧眼”视频16万路,平均每平方公里布控65个摄像点,完成100%(社区)视频联网,构建治安防控天网。全力维护食品安全,持续推进“万家食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分步建设覆盖各镇街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推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监管”全覆盖,通过将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从18家整合至9家强化集中监管,进一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全力维护学校安全,启动“互联网+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搭建集校园安防预警监控、校车安全监管、应急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多部门联网协管的校园安全综合监管平台,推广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安全检查服务,落实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全覆盖,在疏导需求的同时加强学校周边接送站专项检查。(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2.着力推动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铁路建设,开展广深第二高铁前期规划研究以及赣深高铁东莞南站、深茂铁路滨海湾站的综合交通规划研究,加快建设赣深高铁、深茂铁路、佛莞城际,开工建设虎门高铁站站房改扩建工程。加快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建设,完成2号线三期、3号线一期工可研究,强化与周边城市轨道交通对接研究,加快轨道交通1号线黄江北站、1号线支线环市路站等一批站场综合体规划建设,推动轨道交通、公交站场的综合利用二次开发。抓紧推进深外环高速东莞段、莞番高速等5条高速项目,加力推动桑茶快速路及东延线、莞太路快速化改造、滨海湾新区滨海大道等市内道路工程建设,完成不少于86公里的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构建综合立体、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加大公交运力投放,打造水上巴士专用码头及航线,研究开通社区巴士、定制公交,加密现有公交线路,推动常规公交准点率达90%以上,主要客流通道公交线路高峰期发班间隔小于10分钟,提升公交出行体验。加快静态交通发展,推动市人民医院立体停车库等37个停车设施投建运营试点项目建设,建设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实现全市停车信息联网,加强停车资源共享和停车诱导服务。加强交通拥堵整治,每年完成不少于2批交通拥堵节点整治,推进市人民医院万江院区、市妇幼保健院、东莞植物园等片区拥堵综合治理,推广可变车道、借道左转、潮汐车道等新型交通组织方式,依托主干道路、次支道路打造慢行交通基础设施体系,改善交通拥堵状况。(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轨道交通局、城建工程管理局、交投集团、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

  3.着力深化环境污染治理。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基层河(湖)长制,加强茅洲河、石马河、东引运河-寒溪河、东江下游片区等重点流域整治,完成全市90%的入河排污口和300条河涌治理,确保四个国考断面稳定达标,全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产业、能源、交通等结构调整,压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把PM2.5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力争2021年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0%以上。坚决推进净土防御战,尽快摸清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双90”目标,有效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坚决深化固体废物防治战,新建一批污泥处置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启动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和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建设,完成16座列入上级整治要求的垃圾填埋场整治,提升固体废物处置处理能力。大力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逐步消化历史遗留的存量生活垃圾,还市民一片净土。(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建工程管理局负责)

  4.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行走东莞”“洁净城市”专项行动,强化城市管理短板和痛点排名通报考核机制,提高“洁净东莞·城市论坛”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倒逼城市管理水平加快提升。开展“城市体检”试点工作,探索构建符合东莞特色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推进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加强“两违”治理,完善新增在建违法建设联合执法机制,两年完成5800万平方米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加强环境整治,完成600座公厕升级改造、300座垃圾转运站升级重建,推动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率先在松山湖和4个街道建设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保护环境整治成果,加大对偷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余泥渣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推进铁路(含城际轨道)、高速公路等交通廊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加强环境建设,实施“千景绣东莞”专项行动,规划建设一批街头小景,打造10个魅力小城示范片区、2-3个示范性优质生活圈,落地实施10个示范性TOD项目。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市65%的村达到美丽宜居标准,创建50个特色精品示范村。(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轨道交通局负责)

  5.着力构建城市生态屏障。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编制供水安全保障规划,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完善东江、西江互补互济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底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城市开发建设的指导约束。深入推进银瓶山森林公园等一批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建成森林公园20个、湿地公园25个。以麻涌华阳湖省级万里碧道为试点,带动全市碧道规划建设。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打造全域旅游森林生态品牌,引导公园从单一的景点景区向旅游综合目的地转变。力争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林业局负责)

  6.着力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开展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稳定实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数及死亡人数“双下降”。持续抓好交通事故防范,强化交通秩序整治和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每年排查整治一批交通事故黑点路段。探索实施工程质量保险,持续抓好建筑安全事故防范,出台建筑工程“安全铁十条”。加大危旧桥改造力度,加强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力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升级,建成市应急指挥平台,加强火灾、抗洪、安全事故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联动响应的应急救援体系。持续抓好消防事故防范,推行老旧居民区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改造升级,“三小”场所、出租屋基本配备简易喷淋、联网型感烟探测报警器,推广设置电动自行车便民智能充电柜,工厂企业基本接入电气火灾远程监控系统,593个村(社区)全面建成消防宣传微型体验点。持续抓好洪涝灾害应对,加快海堤江堤达标建设,推进48个城市易涝点整治,完善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气象局、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

  (二)高低结合,优化普惠性服务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重点围绕弱势群体,高标准提供一批覆盖面大、受惠面广、获得感强的民生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7.推动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强化底线保障,拓宽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范围,首次实施困难家庭二次医疗救助,逐步调高孤儿养育、失独家庭扶助、流浪乞讨人员伙食等救助标准,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980元提高到1060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568元提高到1696元,低收入家庭认定从每人每月1470元提高到1590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685元提高到1820元。强化医疗保障,全面推广使用具备就诊结算、购药支付等便捷功能的医保电子凭证,逐步实现门诊特定病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加快推广使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25种慢性病及肿瘤患者用药。强化公益救助,探索建立福彩资金投资和资助重点民生项目的机制,实施“海豚计划”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儿童白血病特定疾病救助、困境妇女儿童健康救助等公益项目,与2000名困境儿童建立结对助学、助困、助教关系。打造“东莞星星联盟”,帮助更多自闭症、听障儿童更好成长并融入社会。推动联通莞深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落地,实现社保卡“一卡通”服务。(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市妇联、残联负责)

  8.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启动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分区分级规划建设包括市社会福利中心医养结合楼等养老服务设施,新增养老床位500张,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实现养老服务设施100%覆盖村(社区),在全省率先建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以“公办民营”等多种方式引进和培育养老机构,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大配餐”,推广护理服务、家庭病床进社区,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让居家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护理、医疗、康复、配送等综合养老服务。办好医养结合试点,探索建立失能老人医养护理保障计划,引入社会力量推动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融合发展,通过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运营公办养老设施、设置家庭床位等方式,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向多元化、专业化、规模化和个性化发展。加强健康保障,提高全市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积极推广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通过舒心驿站功能和社工关爱服务疏导失独家庭成员心理健康。(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市妇联,各园区、镇街负责)

  9.推动健康东莞建设。建设高水平医院、高水平专科,分三年投入近6亿元,引进高水平团队,冲刺国家重点专科,将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打造成为现代化高水平医院,带动提升全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大力推进5所区域中心医院建设,加强深莞医疗卫生合作和人才交流。完善紧密型医联体机制,大力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通过落实专家定期巡诊、个性化家庭医生服务、双向转诊流程,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群众就近接受专家诊断和康复治疗。坚持便民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护理”,探索互联网医院、医药电商实现医保结算,稳妥推进互联网售药送药服务准入,推广互联网医院和线上复诊,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为慢性病患者购买常用药提供更多便利,实现医疗机构周边15公里内的出院患者可预约享受上门护理服务。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实施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建立市级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危机人群早期干预和随访管理,提高慢性病防控水平。坚持规范化监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监管,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管措施。(市卫生健康局、医保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园区、镇街负责)

  10.推动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加快编制新一轮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规划,探索放宽学校建设限制,多元破解建校用地难题,严格落实新改建居住区配建学校规定,鼓励盘活闲置厂房建学校,力争到2021年新建、扩建、改建、配建76间学校,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7.44万个、高中阶段学位1.71万个,基本扭转学位供给不足的被动局面。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鼓励镇街通过探索以公办园为龙头成立幼教集团、与民办园合作设置公办班、购买民办学位等方式,力争2020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普惠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0%。大力提升教学质量,平衡市、镇两级教育资源,让城镇学生接受均等教育。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筹建未来学校,健全完善集团化办学、培育品牌学校工作机制,通过优质学校带动更多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大力推行课后服务,鼓励公办小学增设430课后课堂,推动到2021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市教育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建工程管理局,各园区、镇街负责)

  11.加大残疾人帮扶力度。优化残疾人医疗保障,落实儿童出生缺陷防控和儿童残疾防治,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残疾人社会基本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出台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政策,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建立残疾人客服服务集中就业基地,力争解决500名残疾人就业。优化残疾人托养服务,加快新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扩大残疾人托养服务覆盖面,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托养服务制度,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优化残疾人教育服务,推动启智学校新校建设,规划建设一所盲人有声图书馆,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十二年免费教育,力争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率稳定在95%以上。开展“自闭症儿童家庭康复计划”,帮助家长掌握科学康复理念和方法,力争覆盖420个自闭症儿童家庭。建设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推动市区无障碍改造,加快公共交通枢纽无障碍改造和无障碍交通工具配置计划。(市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残联,各园区、镇街负责)

  (三)软硬结合,打造引领性品牌

  总结推广人才培养、就业创业、文体生活、精神文明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做法,打造具有东莞特色、引领未来改革的民生品牌。

  12.高水平推进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高水平建设大湾区大学,与香港知名大学开展合作办学,在办学体制、投入机制、培养模式等方面探索改革创新。推进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建设,配合东莞理工学院开展大学更名和申报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等工作。充分发挥散裂中子源大科学装置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积极推动南方先进光源装置落地,鼓励在莞高校参与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抓手,支持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一流高职院校。借鉴“双元制”教育模式,深入开展现代学徒制、“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等试点工作,建成100个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力争扩大中高职五年一贯制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大学筹建办,松山湖管委会,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13.高质量提供就业创业支持。统筹用好各级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财政贴息小额创业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大力推进重点群众实现就业创业,两年新增就业17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000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维持在96%以上。优化完善覆盖港澳青年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以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为示范引领,构建创新创业孵化载体“1+N”空间格局。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力打造“技能人才之都”,面向不同群体精准实施“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十项工程。鼓励劳动力提升技能素质,发挥“市高训中心+分基地”作用,每年完成公共实训20万人次,推动镇街立足各自产业开展“一镇一品”产业人才培训,每年培训15万人次。(市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松山湖管委会负责)

  14.高品质优化公共文旅服务。加快建设市博物馆新馆,升级改造东江纵队纪念馆基本陈列,探索在公共休闲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聚集区布局建设一批“城市文化驿站”。深入实施基层文化百村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基层文化示范村(社区)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实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全覆盖。持续打造“文化四季”“畅游东莞·四季如歌”“草坪音乐会”等文化活动品牌,扶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社会需求稳定、能够实现按效付费的文化项目。办好首届全国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采购会,打造供需无缝对接、公共文旅体优质产品自由流通的有影响力的区域性平台。加快“全域旅游”建设,结合镇村资源禀赋差异化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不断完善公共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培育和引进一批精品酒店和特色民宿,推动大型综合文旅项目落地,全面提升东莞旅游体验。探索以跨部门规划、集约用地建设、市场主体运营的模式建设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综合体,并推动公共文化类服务集成采购。(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园区、镇街负责)

  15.高标准打造全民运动之城。加快推动市体育中心、东城体育公园、滨江体育公园、市体育运动学校等改造升级和功能优化,鼓励和推动镇街规划建设一批社区体育公园,构建“15分钟健身圈”。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全面免费或低收费向市民开放,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有序开放,及时公开体育场馆开放信息。持续办好“东莞市民运动会”,引导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体育社会组织经常性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引进或自主举办品牌赛事。进一步擦亮“全国篮球城市”名片,繁荣镇村篮球联赛等群众篮球运动,积极开展青少年篮球活动,大力培养和输送篮球高水平竞技人才,支持本土职业篮球俱乐部保持长期可持续的竞争优势。积极开展龙舟、醒狮、游泳、武术、台球等赛事活动,持续打造“东莞水乡国际龙舟嘉年华”赛事品牌,传承和保护传统体育文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市民免费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市民身体素质。依法规范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加强在体育场地建设、器材配置、活动开展等方面支撑。(市教育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园区、镇街负责)

  16.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友善之城”“好人之城”“志愿之城”“希望之城”和文明美丽村居建设,积极落实退役军人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深化市镇村一体化全域文明创建,逐步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建设全覆盖,广泛开展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公示、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工作,探索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并行举措。建立完善“好人”奖励礼遇办法,筹建东莞好人馆,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以承办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愿服务交流会为契机,强化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志愿者分级分类全面培养,促进志愿服务更好地面向群众、服务基层。(市文明办、发展改革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负责)

  (四)点面结合,构建创新性保障

  围绕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新热点,着力开创实施新民生工程,不断巩固优化民生保障,从点突破、延伸为线、汇聚成面,逐步构建创新性民生保障体系。

  17.大力推动集体经济升级。推进物业经济稳定增收,推动集体物业完善不动产权手续,鼓励村组物业开展统筹招商,引导镇村合作改造收益向村组集体倾斜,推动镇村工业园更新改造和老旧物业提档升级,到2021年完成镇村工业园改造1.5万亩。培育村(社区)服务型经济,引导村(社区)开展“一村一物管”试点,组建物业管理公司承接辖区内出租民房的物管安保、环卫保洁、统租停车等服务,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和社区服务配套。动员有条件的村组集体根据区域规划和发展布局,统筹整合低效土地、物业等资源,有偿提供给当地用作教育、医疗等配套,或引入文旅、创意等专业团队经营。推进投资理财稳定增盈,引导更多集体闲置资金投资本土龙头国企等牵头开发的重大基建设施、产业项目等稳健型理财产品。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抓好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农村审计等重点环节监管,建立集体资产交易信用警示名单,杜绝欠租“老赖”、“散乱污”企业经营者进入交易平台,提高“东莞村财”APP应用覆盖率,保障村民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工作局、投资促进局、“补办”办,各园区、镇街负责)

  18.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科学合理、积极有效的人口政策,探索建立与常住人口挂钩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逐步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户籍人口占比与素质结构同步优化。统筹做好学位供给,确保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及在民办学校就读享受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人数占比不低于50%;以千人高中阶段学位数为标准,核算各园区、镇街应预留统筹办学用地或因办学用地不足承担的供地成本,保障高中阶段学位新增供给。推进“互联网+就业”,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进就业创业事项实现“指尖办”,为外来人员提供更优质的就业服务。基本实现市域内、省内和跨省异地住院医疗救助、社会医疗保险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扩大妇女“两癌”筛查补贴覆盖面,延伸至缴交社保满5年人群。推动落实城市更新商住项目开发主体分担辖区村(社区)所承担的治安、民政、社卫、文化等社区服务支出。依托慈善组织、社工机构以及“i志愿”等平台,引导我市常住人员积极参与“民间河长”、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意识。(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团市委负责)

  19.大力推动安居工程。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和“一城一策”工作方案,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改革,加快安居工程建设,加大人才安居住房筹集建设力度,落实安居房商住用地竞投配建机制,扩大人才安居覆盖面,推动人才安居与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相结合,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农民住房管理,修订完善农民住房管理办法,规范农民住房建设、审批、监管全流程管理,促进农民住房建设品质、居住环境、宜居配套全面提升。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和建设。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重点对市区及试点镇街老旧小区的房屋本体、小区配套和电梯等实施改造提升。(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20.大力推动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深化慈善事业发展,出台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依托慈善信息平台,统一构建慈善诉求需求发布与市、镇慈善会及社会慈善组织提供项目对接的公开平台,实行社区服务类慈善项目公开采购,推动慈善工作信息化、公开化、透明化。大力鼓励发展慈善信托,广泛构建慈善阵地,依托慈善日、旅游消费节等策划“慈善+”体验式公益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单位机构投身慈善事业,开展全民慈善行动,全力推动东莞“友善之城”建设。促进社会工作提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与港澳相关培训机构建立人才交流和培训机制,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健全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薪酬激励机制,加强社工机构与“双百”社工服务站之间的联动和合作,构建高质量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市民政局负责)

  21.大力服务青年和儿童发展。在市区规划建设高品质、综合性的儿童世界,在现有城市公园、森林和湿地公园改造一批“园中园”儿童公园,在公共场所配套新建改建一批母婴室和爱心妈妈小屋。强化对校内青少年、儿童开展党史、国史和改革开放史教育,广泛组织开展实践活动,推进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开发家庭教育教材,开设校内家庭教育“课程超市”,建立学校家庭教育导师团;组建市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协会,统筹各类社会实践,整合校外教育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共建共享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优化提升鸦片战争博物馆、海战博物馆、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社会教育功能,以军地共建、文旅融合等多种方式,深度开发虎门销烟池、威远炮台、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全国知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品牌和德育教育目的地。以“青年同心圆计划”为统揽,在文化、历史、科技、志愿、体育等领域实施莞港澳青年交流融合项目。(市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负责)

  (五)纵横结合,实现体系性响应

  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部门横向沟通,优化市镇村纵向联动,系统构建响应型、服务型政府,切实提升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22.大力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推进阳光政务,深化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利用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公园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和机动车停车管理等列入规章立法计划,将扬尘污染防治、电动自行车管理列入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规规章。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重点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管、交通、环境等领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应用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以精准普法促进规范执法。推动诉访分离,出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实施意见。打造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推动受援人群向低收入人群延伸,实现“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同时通过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功能布局、拓展公证服务网点等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普惠化。(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信访局负责)

  23.大力建设响应政府。健全群众求助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优化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在全市网格原安排网格管理员的基础上叠加公安、消防、应急、城管、市场监管等执法人员,以及水、电、气、通信等服务人员,切实发挥网格管理员队伍的普法宣讲、前端干预和劝导影响作用,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同时继续加强党政机关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方式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实现24小时快速响应、妥善解决群众的紧急求助事项。打造“民生大莞家”品牌,构建民生需求、政府服务的对接平台,畅通市镇村三级诉求反映渠道,链接现有民生保障资源,撬动社会扶助力量,解决一批政策尚未覆盖、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广泛影响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莞事论坛”活动,组织社会各界议事、议政、议策,深度交流意见、高效吸纳民意,推动政府相关政策制定和修改完善,实现问计于民、决策为民。坚持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每年实行公开征集、发动市民“海选”,试点推进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深入了解真实民意诉求,找准民生领域的薄弱环节和短板,认真谋划一批关注弱势群体、社会受惠面广、群众获得感强、体现东莞特色的民生实事。完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制,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领导督办领办重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制度,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在成效。(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园区、镇街负责)

  24.大力建设数字政府。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建设民生工作管理子系统,全面汇集共享政务数据、打破行政壁垒,实现惠民信息获取、群众办理、基层录入、层级审批、资金流转、部门管理等全流程服务,便捷、高效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避免申领群众多次跑腿、重复填表、反复提交证明材料;同时打造成为全市民生工作项目的收集建档平台,为搭建民生项目台账提供信息化保障。持续完善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整合线上线下、多系统平台的一体化运行。推进审批便民化,通过事项标准化梳理、流程优化和目录公布,稳步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专项改革,围绕40个“一件事”目录清单,将“零跑腿”“只跑一次”的服务理念落到实处。推广“电子证照”,推动全市5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使用电子证照,实现高频证照免提供纸质材料。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深入推进供水、供电、燃气等接入改革,实行网上“一键报装”。优化政务服务平台,拓展“粤省事”“粤商通”东莞专区服务范围,建成“莞家政务”APP,增加“莞家政务”自助终端的布点和上线事项,实现政务服务多渠道全天候自助办理。开展“放管服”疏堵行动,深挖并研究解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事创业过程的堵点痛点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东莞供电局,各园区、镇街负责)

  25.大力完善基层治理。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广泛推行城乡社区协商制度,鼓励包括外来人口在内的各方主体共商村(社区)事务,实现全市各村(社区)全部重大事务共商共办。构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其他社会力量的“四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试点组建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服务中心),研究出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激励政策。深入推进全市群防群治工作,多元化组建有组织、有训练、有标准的“莞邑联防”群防群治队伍。加强社会服务管理“智网工程”建设,优化入格事项和指挥调度体系,强化专职专业化队伍建设,深度挖掘社会治理数据资源,探索东莞“智治”新模式。深化住宅小区治理,健全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同参与的小区治理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依托市调解协会搭建多元化解纠纷平台,持续打造“村、镇”两级个人品牌调解室,大力培育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阳光调解”服务,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平安文化建设,深化异地商会积分制管理,动员群众、企业、群团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参与,创新打造基层社会治理软实力。(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园区、镇街负责)

  (六)长短结合,完善长效性机制

  通过加大民生工作的统筹力度,搭建“五统一”长效推进机制,保障各项民生建设有序开展、落到实处、抓出成果。

  26.统一工作部署。市政府要全面领导、加力统筹、系统谋划全市民生工作,组织编制民生规划和预算、统筹使用民生资金、协调解决民生问题、管理服务民生项目,确保资源使用更高效益、部门联动更高效率、难题破解更有效果。市政府办公室要牵头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全市民生工作有序开展。

  27.统一年度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以民生规划为纲,梳理年度民生工作要点和重大民生项目,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实施计划和完成时限,形成统一的年度任务台账,切实压实各部门和各园区、镇街的主体责任,推动各项任务有序落实。

  28.统一资源保障。以年度预算编制、用地指标分配为抓手,整合优化全市民生工作的资源配置。重点统筹使用市镇财政、集体经济、社保、医保、残保、人防、体彩、福彩、慈善、国企民企资本等多项民生资金,做到用好“十笔钱”、办好万家事。建立重大民生项目库,实行项目滚动管理,全面反映项目设立、撤销、预算安排和监督检查等情况。

  29.统一深化改革。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广泛征询基层和群众意见,深挖民生工作的痛点堵点,研究提出优化和创新举措,重点以改革思维系统梳理流程、简化程序,全面提升群众体验,打造我市民生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品牌。建立问题统筹协调机制,及时将改革过程中出现、发现的问题提交市政府协调解决。

  30.统一评价督查。健全督查机制,加大督导力度,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部门督导等方式,对民生领域重点工作进行闭环跟踪。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以及宣传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正面推广民生成果和经验做法,反面曝光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价问效,以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主要指标检验民生成效。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036日          

  ——转自东莞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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